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屋頂「種電」奏功 苗縣再招標19處

2017/03/14 06:00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政府響應綠能,近年已在縣府辦公大樓及所屬機關、學校等四十八個單位,標租建置太陽能板,累計發電量達四百廿八萬瓦,不僅減碳近六座大安森林公園的吸碳量,更共替縣府增加五百廿萬元收入;縣府今年增釋縣警察局等十九個單位,招標建置,預計一年再創造二百萬瓦發電量,三百萬元收入。

中央政府推動鼓勵再生能源政策,苗縣府於一○三年起,也逐年辦理公有房舍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作業,目前縣府第一、第二辦公大樓及所屬機關、學校等四十八個單位,建置二萬八千二百四十八平方公尺的太陽能板,累計發電量達四百廿八萬瓦。以第二辦公大樓的太陽能板建置規模,一年的發電量可自給供應一個月的用電。

工商發展處長黃智群表示,太陽能是乾淨的再生能源,屋頂「種電」好處多,工商發展處再度辦理招標作業,投標日自即日起到四月十一日,增加包括苗栗縣警察局、消防局、環保局、五個警分局所轄多個派出所等十九單位、五十三處,預估可建置一萬三千多平方公尺,一年再創造二百萬瓦發電量,三百萬元收入。

因高雄市於去年修訂自治條例,違章屋頂能透過綠能設施合法化,苗縣府有意跟進,不過因為苗栗縣非直轄市,受內政部「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規範,目前已函請內政部徵詢,內政部回函表示將於下回修訂納入討論。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