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老榕未列管 樹保團體批府市消極
土城區大安圳旁一株老榕樹,符合「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所列珍貴樹木條件,但會勘至今逾半年,市府卻遲未將之公告為珍貴樹木。(記者張安蕎攝)
〔記者張安蕎/新北報導〕土城大安圳旁一株老榕樹,胸圍超過四百公分,符合「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所列珍貴樹木條件,但會勘至今逾半年,市府卻遲未將之公告為珍貴樹木,土城護樹者聯盟批評市府態度消極,應站在守護老樹的立場,支持老樹列管珍貴老樹。
景觀處:與地主水利會還在協調
這棵老榕樹位於清水路三十二巷前,景觀處於去年底辦理珍貴樹木會勘,確認該樹胸圍超過四百公分,胸徑超過一百二十公分以上,符合列管條件,但榕樹位於桃園農田水利會土地範圍內,景觀處要求水利會簽署「列管保護切結書」,因需負起管理及維護責任,讓水利會不願簽結。
土城護樹者聯盟成員洪郁凱指出,這棵百年老榕樹具土地生態、水文、景觀的重要意義,也與過去土城農地開墾史有所連結,若因地主反對,未來恐因開發利益而遭砍除,等同漠視老樹的生存權。
景觀處長謝宏偉表示,開發案動輒上百億,若因一棵樹木而阻擋開發,比例原則上,對土地所有權人不公平,因此才希望地主簽切結書,確保未來不會出現爭議。
他強調,水利會雖不願簽切結書,但並未反對這棵榕樹列為珍貴樹木,景觀處將以個案方式處理,盡速將之公告為珍貴樹木,並改由市府負起管理與維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