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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力不足過動症 影響兒童學習

2015/01/01 06:00

▲圖為學童運動的情境畫面,非本新聞事件的人物。(記者張聰秋攝)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

小一生小明(化名)上課時經常搞丟鉛筆,寫作業慢吞吞,某天挨老師罵,小明竟然情緒失控驚慌尖叫,被醫師診斷出是「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在作怪;小安(化名)則是小學就有過動、衝動、不專心狀況,功課總跟不上同儕,上了國中還會蹺課、偷竊,常做出讓家長頭痛的脫序行為,也被醫師診斷是「注意力不足過動症」。

彰化基督教醫院兒童精神科醫師蔡佳叡表示,「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是一種生理疾病,孩子因為腦中的多巴胺分泌較為不足,產生過動、衝動、不專心等症狀,而台灣「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盛行率約7.5%,以一班30個孩子來看,可能就有2到3人有此問題,但高達7成罹患者未接受治療,而症狀若已明顯影響孩子的行為、學業表現或其他功能時,若不及早給予正確治療,恐讓症狀更複雜化。

蔡佳叡指出,大部分「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孩童,小學時期就會被發現,但家長往往對治療存疑,質疑這是病嗎?需要吃藥嗎?吃了藥要多久才能停藥?許多家長不敢讓孩子接受治療,錯失小學黃金治療期。

蔡佳叡說,臨床研究顯示,7歲兒童若診斷出「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此時可能只是出現過動、衝動、注意力不足症狀,但若不及時治療,拖延到11歲,症狀會變成混亂行為、學習和社交障礙,再持續不治療到13歲、甚至拖到成年,退學、犯罪、成癮等更大問題都可能出現。

蔡佳叡指出,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所用的藥物是為了補足孩子不足的多巴胺,提升專注力、協調力、學習動機,而研究發現,要讓症狀獲得改善,需在行為和藥物治療方面雙管齊下,用藥讓孩子穩定、培養良好習慣,一旦症狀獲得明顯改善,醫師每年會評估並嘗試在寒暑假期間減量或停藥,確認症狀改善,才會進一步決定減藥、停藥,因此家長不宜貿然自行替孩子決定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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