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名米產地冠軍賽規則小檔案
2014/08/31 06:00
►各鄉鎮市區內耕地農友去年1期作種植稻作面積達150公頃(含)以上,且報名參賽農友達25人(含)以上,可由鄉鎮市區農會或鄉鎮市區公所主辦鄉鎮稻米品質競賽。
►參賽稻米品種須是已完成登記的新品種稉稉稻,或其他經政府推薦或公告的稉稻品種,且全國種植面積需達100公頃以上,鄉鎮市區主辦單位得依品種分2組辦理競賽。
►每鄉鎮市區賽第1名品種及其同品種積分的第2名、第3名農友組成團隊參加,該團隊的稻米綜合樣品,經農藥殘留量及品種檢測合格者,才可取得參加全國賽資格。全國同1品種未滿6隊參賽,則併入其他組混合競賽。
資料來源:農委會整理:記者謝文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