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武獻︰公懲會違法 柯文哲可聲請再審
陳佩琪對台大愛滋器捐「 幽靈」事件質疑點
〔記者鄒景雯、魏怡嘉/綜合報導〕針對台大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因台大愛滋器捐事件,被公懲會決議「降兩級改敘」,前銓敘部長朱武獻昨指出,大法官三○八號解釋早就有所說明,公懲會此一決議違法,為今之計,柯文哲可以聲請再審,以維護個人權益。
成大教授勸柯「吞下去」
不過成大醫學院外科教授李伯璋坦言,曾私底下勸柯,因為這次事件,現在器捐流程已較過去有很大進步,避免悲劇再度發生,也等於救了很多的人,「就吞下去」,不要再提出異議或是大法官釋憲了。
朱武獻表示,凡在大學學習行政法者,都知道民國八十一年經由大法官會議解釋,業已公教分途,公懲會委員們都是資深法官,行政法的程度怎麼會這麼差?連這個解釋都不知道?讓他非常驚訝。
朱武獻說明,大法官第三○八號,就有關公立學校聘任教師、兼行政職教師是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問題,解釋指出,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所稱之公務員。但有一但書,即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教師,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則有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
朱強調,柯文哲的案子很清楚,柯有兩個身分,一個是台灣大學的副教授,一個是兼任台大醫院創傷部主任,前者是教職,後者是行政職,公懲會只能就其在台大醫院兼職的部分做懲處,副教授部分是屬於大學教評會的範疇。
朱武獻指出,有人建議柯文哲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由於大法官早已解釋,因此柯文哲應該要聲請再審,因為公懲會的決議違法。
李伯璋則認為,這件事有其制度上的問題,柯文哲有疏忽、有瑕疵,有些問題不是柯可以完全掌握的,柯文哲是「台灣改善器捐移植環境的祭品」,但也留下了歷史定位。
李伯璋指出,柯曾在媒體報導中,看到他要柯承擔起責任而寫信給他,信中柯向他提到:「你知道真相嗎?」李伯璋說:「同樣的事發生在我身上,我也只能認了。」
5位受贈者已驗不出愛滋
李伯璋表示,現在五位愛滋器官受贈者都已出院,身上也驗不到愛滋病毒,都有定期回院追蹤並吃藥,但就是「不爽」,也都對醫師及醫院提告,在此事件中,大家都受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