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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 1學期可欣賞2次藝文表演

2009/03/21 06:00

〔記者黃維助、胡清暉/台北報導〕行政院長劉兆玄日前指示相關部會研議編列預算供小學生每週欣賞藝文等活動,文建會主委黃碧端昨指出,經跨部會研議後,由於學校多達幾千所,無法每週辦理,目前規劃由政府編列預算,每學期兩次提供國小學生欣賞有關藝文、美術、戲劇、電影等表演。

一度被指為經費來源的教育部則表示,尚未針對細節及所需經費進行估算。

教育部認為,經費與執行難度必須視藝文活動的「內涵」而定,目前國中小學一週有三堂「藝術與人文」的課程,已安排欣賞交響樂、傳統民謠、文物幻燈片,或邀請劇團人士進行社團活動,也有學校利用晨間、課間活動播放音樂,或是讓學生彩繪走廊、圍牆,如果是這方面的每週一次,難度不高。如果是每週要去觀賞一次藝文團體的正式演出,確實「太難了」,除經費考量,偏遠地區恐怕無法每週都有藝文團體的表演,而且通常藝文表演都是在晚上或假日,學生及家長的課後時間可能也不容易配合。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副理事長林文虎批評,從營養午餐全面免費,到每週看一次藝文表演,政府不能老是用愚民方式媚俗,一天到晚亂開支票,「難道行政院挖到了油礦金礦了嗎?」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吳忠泰則認為,文化創意產業是國家規劃的前瞻產業,但台灣用於文化藝文表演的預算遠比先進國家低,有成長的空間,因此,不妨先求有,再逐年增加,協助文創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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