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家庭泣︰終於可當孩子合法的媽
2019/05/18 06:00
〔記者廖千瑩、簡惠茹/綜合報導〕「孩子們,我們真的可以合法當你們的媽媽了。」同婚專法昨三讀通過,相同性別兩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親子關係部分準用民法,採「繼親收養」,當事人可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懷雯和憶禎這對挺同伴侶直說:「很高興!等這一刻等了十三年,我們終於可以結婚了!」她跟憶禎已經請好假在五月廿四日要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
懷雯和憶禎一早就帶著孩子去聲援,高舉「表決不能輸」的牌子,表達自己立場,兩人回到家時都淋成落湯雞,最後傳來同志專法三讀通過的好消息,懷雯直說「太高興了,原本還擔心『繼親收養』那條不會過,現在好了,我們終於可以結婚了。」
她們等了13年 可以結婚了
懷雯透過人工生殖在國外生了兩個小孩,她說,有了小孩之後比較需要結婚,若發生財產糾紛,沒有結婚就難以主張自身權利。此外,再來小孩是懷雯生的,因此小孩現在名義上是單親。
Leber和Amely是宜蘭首對完成註記的同志伴侶,育有一對兒女,但卻遲遲無法真的結婚、也無法成為孩子的監護人,昨天法案通過,兩人喜極而泣,兒女終於可以「合法」成為她們的孩子,也決定五月廿四日將前往登記結婚。
Leber說,終於可以結婚、當孩子合法的媽媽,很感動台灣有這麼多人在為同志權益努力。Amely則說,我們終於可以用力去愛、用力擁抱、沒有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