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77.5萬噸養豬廚餘 環署短中長期去化
斗六清潔隊處理廚餘的能量及設備不足,面對廚餘禁養豬後產生的大量廚餘,已經「消化不良」。(記者詹士弘攝)
〔記者劉力仁、詹士弘、吳正庭/綜合報導〕廚餘禁養豬後,雲林縣部分學校及企業餐廳廚餘面臨無處可去,清潔隊相關設備及處理量能也不足;環保署推估每年廚餘養豬量約七十七萬五千公噸,若全面禁止廚餘養豬,已規劃前端、短期以及中長期方案,去化龐大廚餘量。
雲林縣九日公告廚餘處理場所,依照廢清法全縣禁止使用廚餘養豬,違者最高可處六千元罰鍰,未來撤銷養豬場收受餐廳廚餘許可,若繼續收集廚餘,將針對養豬場及餐廳進行處分,最高可處三百萬元,並針對廚餘養豬戶開出第一張罰單。
雲林縣府環保局長張喬維表示,廚餘管理屬地方權責,依廢棄物清理法第卅四條第一項施行細則規定,「再利用於動物飼料者,應具有高溫蒸煮設備。」四湖養豬戶無蒸煮設備,所以予以開罰。
廚餘難消化 雲嘉學校與清潔隊喊苦
不過雲林縣不少學校或企業廚餘都由養豬業者代收、代處理,廚餘禁止養豬後,廚餘去化成為大問題。有國中表示,學校每天產生約一百公斤廚餘,過去由業者收去養豬,未來廚餘就得交給清潔隊,由於清潔隊週三不上班,當天廚餘無法馬上處理,恐衍生衛生問題。
嘉義斗六市清潔隊則反映,若未來大型學校及部分企業餐廳的廚餘改由清潔隊處理,斗六清潔隊沒有相關清運、廚餘瀝乾設備,人力短缺,也沒有合適的暫置及處理廚餘場所,都需要縣府協助。
金門縣政府昨天開始全面禁止廚餘養豬,並為金門地區以豬肉作為材料之特產品,如廣東粥、燒餅、豬肉乾等背書,強調其烹煮溫度遠超過安全標準,籲請中央解除金門豬肉及其產品禁令,以維持業者生計。
環保署環境稽查總隊總隊長李健育表示,依照全面禁止廚餘養豬期程,廚餘去化前端規劃為惜食、瀝水及粉碎脫水,加強宣導民眾惜食減量,請民眾將廚餘瀝乾水分、分開收集後交給清潔隊,清潔隊再以粉碎脫水設備脫水,重量預估可減為三分之一。
短期去化規劃為優先將廚餘送至現有廚餘堆肥廠堆肥或化製廠化製處理,再來則是送至全國二十四座焚化爐或掩埋場處理,並與大型飯店、餐廳溝通,協助民間自己設置堆肥及大型廚餘處理設施。
中長期去化規劃則為興建廚餘生質能源廠處理廚餘,目前六縣市興設規劃中,未來每天可處理八百噸廚餘。
廚餘禁止養豬,廚餘去化之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