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直播拍賣不給退貨 皆違法
2017/07/29 06:00
〔記者林彥彤/台北報導〕臉書直播拍賣正夯,衍生出的消費糾紛也隨之增加。消基會昨天公布,隨機抽查30家業者退貨規定,結果只有2家業者明確註明退貨機制,6家未註明是否可退貨、22家業者直接明白標示不能退貨。消基會指出,除了生鮮、衛生商品,其餘商品依據消保法都應給消費者7天鑑賞期,違者最高可罰30萬罰金。
消基會日前接獲民眾投訴,於臉書直播中,競標喊價購得一只22000元的玉鐲,不料事後業者卻說,該玉鐲售價原為55000元,必須以50000元出售;消費者得知後主張取消交易,但業者卻以拍賣當下有告知「低價競標拍賣商品,售出後不退貨」為由,拒絕退貨,並催促消費者付費。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表示,此投訴並非單一事件。消基會抽查30家業者就發現,高達22家業者直接明白標示「薄利多銷,小瑕疵概不可退換貨」或「商品售出一律不退換貨」等字眼。這些業者明顯違反消保法第19條規定,消費者應享有7天鑑賞期,且解約退款可不附理由。
游開雄說,就像是電視購物台購物有7天鑑賞期一樣,只要消費者沒有親自、當面檢視商品,就可依據消保法主張退貨。業者如果違法不給消費者7天鑑賞期,消費者可向消保處申訴,若業者未在限期內改善,依法可罰3萬至30萬罰款。
游開雄呼籲,消費者購買前要留意退款規定,建議截圖存證消費紀錄,若有消費糾紛時才能有證據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