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修法公聽會 立委:婚姻結構不變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24日舉辦「同性婚姻修法」公聽會,立委尤美女(左二)與與會人士一一致意。(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鄭鴻達、楊國文、彭琬馨/綜合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召開首場「同性婚姻修法」公聽會,廣邀正反方專家、學者表達意見,雙方情緒激動交鋒。提案修法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則強調,其修法版本並未改變異性戀婚姻結構。
尤美女指出,修法不會讓父母、夫妻等稱謂消失,若真的擔心「男女」改成「雙方」,也可將原句保留,加入「同性婚約由雙方當事人訂定」,同志朋友只是想要走一樣的人行道,異性戀不必拿不存在的事嚇自己。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岡山教會主任牧師蔡維恩指出,在對同性婚姻保障同性戀權利時,已同時剝奪其家屬的權利,若孩子(指同性婚者)死亡,要決定是否急救的將會是配偶不是父母,而修民法恐讓同性婚姻配偶可能繼承財產,財產轉移到同性伴侶身上。
謝啟大憂骨牌效應 把同志比作蟑螂
前立委謝啟大昨發言備受矚目,例如她認為,「保障視障難道要把馬路全鋪導盲磚?」並用蟑螂形容同志,「如果我看到一隻蟑螂,不表示只有一隻蟑螂,牠後面有幾百隻蟑螂。」她指法務部未把實行同性婚姻的骨牌效應也納入。法務部則表示,在草案中,已有說明可能影響和評估。
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希望當過立委的謝啟大能理性討論事情,告訴民眾所謂的骨牌效應是什麼,否則社會上有頭有腦有眼睛的民眾,不會接受謝啟大的比喻。
高雄醫學大學醫學精神科教授顏正芳表示,根據醫學研究,同性戀並非疾病,會造成問題的是社會歧視。家長都是同性別的家庭,對於孩子的教養發展,也與異性戀家庭無區別。
玄奘大學教授釋昭慧認為,以佛教觀點來看,所有情慾都是本能,無神聖或罪惡,佛法說每個人應離苦得樂,若一個人是同志,有婚姻會更好就應成全祝福,希望台灣不要成為有如中世紀歐洲的獵巫社會。
護家盟秘書長張守一主張,同性戀是建立在性行為之上的伴侶關係,其產生與器官使用有關,同性婚姻會衝擊家庭,更會有模仿、學習效果,若孩子變同性戀,父母有何感受,難道孩子變成同性戀,會有家長敲鑼打鼓慶賀嗎?
長老教會退休牧師陳南洲表示,基督教內對聖經本質有不同認知,他主張婚姻平權不只基於聖經研究與理解,也來自與同志基督徒的相處,但他看見同志被現有婚姻制度限制與傷害。
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表示,法律是為平等與人權等普世價值來制定,大家不應被恐懼蒙蔽思考,若家庭建構在同性別也能完滿,何以讓法律成為枷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