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漁民11/6北上抗議罰太重 漁業署明先開記者會回應
2018/10/30 20:25
〔記者吳欣恬/台北報導〕歐盟2015年將台灣遠洋漁業列為黃牌名單,持續至今。農委會也進而修訂漁業三法,對重大違規處以高額罰鍰,引發漁民反彈。包括蘇澳、琉球、東港等漁民將於11月6日北上到農委會和立法院抗議,要求重新檢討相關法規。漁業署表示,修法是和國際接軌,讓我國遠洋漁業能永續發展,明(31)日將召開記者會針對漁民提出的訴求做完整說明。
漁民自救會提出9大訴求,包括太平島周邊海域及沖之鳥礁周邊海域主權爭議建請派艇護漁、遠洋漁業條例罰則太重已失法制衡平適當規範之原則、沿近海鮪延繩釣漁船作業管理辦法草案建請暫緩實施、建請修正放寬鯊魚鰭不離身措施之限制規定、違規罰款申請核准分期付款之漁船視同執行完畢、因應台籍幹部短缺建請修訂漁船船員管理規則以符合漁民實際需求、刪除非我國籍船員脫逃之日起6個月按脫逃人數不受理該經營者僱用非我國籍船員案件之規定、漁業勞動不宜適用勞動基準法應另訂漁業專法規範、建請准許一般組及季節捕鯊組,組別依作業需求得以申請變更。
漁業署副署長林國平指出,國際上對於捕撈鮪旗魚有一定的管制標準,違反的話也有一定的裁罰標準,以往我國漁業法的處分輕,所以漁業署另外訂定遠洋漁業條例,裁罰標準和國際接軌。新法上路初期就一直在和漁民溝通,漁民也因為不習慣所以初期有較多違規情況,但今年就少很多了。
漁民自救會總幹事王新展表示,法是農委會訂的,歐盟有叫你訂那麼重嗎?政府要用輔導方式對漁民,重罰讓漁民沒飯吃當然會拚命,後續不排除包圍高雄港。
王新展指出,自救會預計11月6日上午6點從東港集合出發,約中午12點到農委會,下午1點前往立法院。目前預估約有近3000名漁民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