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攜碼換電信公司「費用減半」 明年2月降至112元
行動電話用戶攜碼換電信公司,明年二月移轉費上限,由現行240元降至112元。(記者陳炳宏攝)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宣佈,為強化行動通信市場競爭環境,及衡酌消費者攜碼轉換業者費用的合理性,預告修正「號碼可攜服務移轉作業費用上限」,從240元調降至112元(46折),並預定於明(107)年2月1日開始實施,預估每年有將近200萬行動電話用戶可受惠。
NCC表示,自民國94年實施號碼可攜服務後,消費者可保留原電話號碼轉換電信業者,不但讓消費者免除早期變更業者須更換號碼的不便及成本,也大大的促進了市場競爭,各行動通信業者為吸引客戶莫不積極加強網路建設及提升客服品質,同時在資費上更是競爭激烈,消費者是最大受益者。
NCC說明,參考他國經驗,立法明定業者在用戶攜碼移出時,得酌收移轉作費用,但不得超過NCC公告金額,當初94年9月公告時,移轉作業費不得高於240元,近年來,隨著市場發展、技術進步及資訊設備效能提升,各業者相關成本已有下降,經計算近5年平均每件移轉作業成本為112元,因此擬調降業者得酌收費用之上限值為112元,讓消費者分享業者進步的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