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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銀舊址「黑箱」都更 文化局推給都發局就無下文?

    彰銀北門分行舊址。(記者陳紜甄攝)

    彰銀北門分行舊址。(記者陳紜甄攝)

    2017/05/22 23:48

    〔記者陳紜甄/台北報導〕有文史價值的彰化銀行北門分行舊址,驚傳「黑箱」進行都更?彰化銀行北門分行舊址,屬於北市文化局「列冊追蹤」的歷史建物;然而文史工作者蕭文杰表示,文化局跳過文資大會審議核定,直接進入都更審議程序,批評文化局未依法進行,黑箱作業「吃案」。不過文化局卻說,都發局未按程序,事先詢問文化局;都更處則反擊,應是該案申請都更後,才被列冊文資。至於列冊的確切時間點,文化局並未回應。

    蕭文杰表示,彰銀北門分行舊址列冊後,該案卻未經文資大會審議其文資身份,案件就已送入都發局,且到權利變換申請階段。他說,《文資法》法律位階高於《都市計畫法》,但文化局卻將「程序倒著走」,讓都發局核可都市計畫變更,批評文化局「連演戲都懶得演」。

    文化局副局長田瑋回應,彰銀北門分行舊址屬公有建築物,按照規定,進入都更程序前,都更處應事先詢問文化局,是否該案有無列冊追蹤;然而,都更處卻無詢問過文化局,是這案子的最大問題。文資團體指控文化局未依程序按步驟進行,田瑋回應,依照文資法規定,怪手進入前,文化局還是有權利擋下來,並允諾本週會前往舊址會勘。

    都更處表示,該案的事業計畫已在103年核定,目前正在進行權利變換計畫。都更案如果有涉及到文資身分,從劃定更新單元,會先向文化主管機關確認。但依據該案100年所舉辦的都更幹事會記錄,當時文化局在會中表示該處沒有列冊文資。

    都更處指出,一般來說實施者並不會隱瞞更新範圍內有列冊文資,「因為一開始不面對,後面要處理要複雜。」但根據紀錄並沒有發現列冊文資,可能是送出事業計畫後才被列冊,須再與文化局確認列冊的時間點。對此,文化局相關負責人員,允諾告知並回覆;未料,記者與都發局皆無法聯繫上文化局確認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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