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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新法重罰 Uber司機明擬發起「免費載」活動抗議

監理所查獲Uber違法載客。(資料照,記者蔡清華翻攝)

監理所查獲Uber違法載客。(資料照,記者蔡清華翻攝)

2017/01/07 11:5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新修正的公路法第七十七條「Uber條款」昨日上路,公路總局全日對8輛車的駕駛、車主及Uber公司開出共10張舉發單。對此,有許多Uber司機不滿重罰,宣稱將發起「我搭UBER,我挺UBER(UBER一日免費載)」活動,暫定明(8日)開跑,要以「免費載客」表達對新法的不滿。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不願具名的司機指出,現行法規中酒駕最重僅罰9萬元,但他們想兼職賺多點錢養家,卻要被罰10萬元,明顯違反比例原則,更有不少司機已於群組串連,準備發起一日免費載客的活動,向政府強烈抗議。

報導指出,目前已有超過400名司機響應該活動,發起人表示,由於沒有營業事實,不構成違法,將於明(8日)起挑4個小時進行。活動主辦人表示,將會在接單後主動告知乘客今日免費,並為乘客取消該筆費用。

公路法七十七條修正案「Uber條款」裁罰基準包含個人以小型車、機車經營汽車運輸業,第一次罰鍰從十萬元起跳,累犯五次以上或六個月內累犯兩次以上,會處最高廿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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