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三法修正草案放寬辦學總校數 全教總:高教災難殷鑑不遠
宜蘭縣岳明國小是實驗三法通過後,第一所公辦民營的學校,教育部修法放寬辦學總校數,全教總質疑將會使實驗教育步上高教災難的後塵。(圖由教育部提供)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教育部日前提出實驗教育三法修正草案,擬放寬同一教育階段內公立實驗學校佔總學校數比率,從10%提高至33%。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質疑,「實驗」三法將變成「普遍」三法,普設大學政策已使我國大學多達158所,高教災難殷鑑不遠,教育部再放寛實驗教育辦學學校總量的上限,恐使實驗教育步上高教災難的後塵。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實驗教育三法上路迄今才2年,仍處於起步階段,相關法制統整工程尚在進行中,在提出實驗教育各內涵類型化研究成果與執行成效報告之前,教育部不應再推動修法大幅放寬,此政策決定若無合理性與評估依據的資料,恐使教育政策淪為「喊價式的口號」。
張旭政更直批,實驗教育不等於是因地制宜辦理學校特色的特色學校,亦非如雙語教育等規避常態編班藉口的巧門,實驗教育的重點在「實驗」,大幅開放已是普遍性實施,而非屬實驗教育。
張旭政表示,多元化才是實驗教育的正辦,辦理實驗教育有公辦公營、公辦民營、民辦民營等多種方式,而非只採公辦公營一元化推動,其無助教育的多元化存在,教育部應鼓勵私人採取各類型辦理實驗教育的方式,而非冒然放寬辦學總額,高教全面開放後產生難以解決的各項教育災難,殷鑑不遠,實驗教育的當務之急,應是重質、求好,而非衝量、求多。
教育部國教署長邱乾國回應,大幅放寬係回應教育現場辦理實驗教育的需求,但為確保實驗教育的辦學品質,仍有上限規範,且逾5%者應將計畫提報教育部審查,在給地方政府彈性的同時,不是只有放寬,也有審查機制,以求嚴謹,國教署支持實驗教育應具有多元、創新、鬆綁等精神,也會落實審慎推動實驗教育的政策,不求量多,而求質佳。
中山大學教授顏慶祥表示,辦任何教育本來就該具有實驗精神和理想,針對學生存在的個別差異,提供多元軌道的學校類型,以保障學生和家長的教育選擇權,因此肯定教育部增加辦學彈性,但實驗教育的關鍵在於「課程設計和教學創新」,須具有實驗的本質,為免有學校或縣市誤認為掛上實驗兩字更易於招生,主管機關的把關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