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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販賣環境用藥 可罰商品金額百倍

如果未領有許可證,上網販賣殺蟑、除蚤、蚊香等環境用藥,依法可處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近商品金額的100倍。(記者陳昀翻攝)

如果未領有許可證,上網販賣殺蟑、除蚤、蚊香等環境用藥,依法可處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近商品金額的100倍。(記者陳昀翻攝)

2016/08/30 20:21

[記者陳昀/桃園報導]網路購物方便,常有民眾上網販賣出國旅遊帶回的商品,桃園市環保局提醒,如果未領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上網販賣殺蟑、除蚤、蚊香等環境用藥,依法可處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換算下來至少將近商品金額的100倍,提醒民眾不要任意上網販賣、購買環境用藥。

桃園市環保局今年已接獲7起檢舉案件,都是因為民眾在網路上販賣出國旅遊帶回的環境用藥,環保局說,現行法規允許旅客攜帶少量環境用藥入境自行使用,但若要刊登廣告或販賣,必須取得行政院環保署核發的環境用藥輸入及販賣許可。

此外,桃園市環保局查核市售環境用藥,截至8月中旬已查獲16筆劣質環境用藥,提醒民眾選購時須認明環保署核准字號「環署衛製字第○○○○號」或「環署衛輸字第○○○○號」,也可上環保署網站的「環境用藥許可證照查詢系統」(http://mdc.epa.gov.tw/PublicInfo)或「環境用藥安全使用網站」(http://mdc.epa.gov.tw/EVagents/EVSecurity/EVIndex.aspx)查詢,以免買到誇張不實、來路不明的環境用藥。

桃園市環保局查核市售環境用藥,確保民眾選購合法、安全且有效的環境用藥。(記者陳昀攝)

桃園市環保局查核市售環境用藥,確保民眾選購合法、安全且有效的環境用藥。(記者陳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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