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服儀解禁 新原則不開放便服、拖鞋
學生服儀解禁爭議,教育部政次蔡清華(右二)、全教會理事長張旭政(右一)、亞洲大學副校長柯慧貞(左二)及政大助理教授莊國榮(左一)今早共同召開記者會提出新原則,但仍不會開放學生穿便服,也不能穿拖鞋。(記者林曉雲攝)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學生服儀在今年520解禁之後,教育現場發生不少爭議。教育部今天召開臨時記者會,公布「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之原則」,學生可選擇合宜「混合」穿著學校校服(制服、運動服)及學校認可的其他服裝(例如班服、社團服裝),但目前不會廢除制服,學生也不能隨意穿便服,除非有正當理由,也不得穿拖鞋或打赤腳,全國高中職在8月29日開學即適用新制。至於國中小是否準用原則,由各縣市政府決定。
教育部今早開記者會,次長蔡清華、政大助理教授莊國榮、亞洲大學副校長柯慧貞、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張旭政出席。蔡清華宣布,學生服裝儀容共有5項原則,除重要活動、體育課及實習(驗)課,可規定學生穿著特定服裝之外,學生可選擇合宜混合穿著制服、運動服及學校認可之其他服裝(例如班服、社團服裝)。
蔡清華表示,如果學生違反服儀規定,學校不得懲處(記過、警告)學生,惟得視其情節,施以適當的輔導管教措施,如正向管教、口頭糾正、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通知監護人協請處理、要求可達成管教目的之公共服務、書面自省和靜坐反省措施,此措施也已於96年列入輔導管教注意事項,屬於違反服裝儀容規定適合採行的管教措施。
教育部於今年5月20日修正發布《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21條:有關學生服裝儀容之規定,應以舉辦校內公聽會、說明會或進行全校性問卷調查等方式,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循民主參與程序訂定,以創造開明、信任之校園文化,新增「且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教育部最近與全國教師會、學者專家和許多高中職師生開了多場會議之後,達成這項可行的共識,研議的七場會議有學生代表,教育部強調學生代表接受可逐步調整。
政大助理教授莊國榮表示,公私校均需遵守此原則,私校如違反規定,依違反情節輕重,依私校法採取適當處分措施。各校所訂的學生服儀規定,可以比教育部的原則更寬鬆,但不能更嚴格,各校必須按校園民主、校務會議等合法程序去訂定學生服儀規定。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張旭政表示,全教會支持服儀更開放,520的公文太空泛,教育部新訂五原則更具體,希望國中小部分也儘快溝通、加速處理。
為讓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了解並貫徹這項學生服儀原則,國教署將從8月22日起至開學前,舉辦三場分區講習說明會,讓學校能清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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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之原則」內容。(記者林曉雲攝)
「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之原則」內容。(記者林曉雲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