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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估未來獲利12.9億 永春都更案不同意戶盼協商

市府今天召開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專案小組永春都更案,王家代表主張,不是要獅子大開口,希望能與建商、北市府三方共同協商,朝多贏的方面前進。(記者鍾泓良攝)

市府今天召開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專案小組永春都更案,王家代表主張,不是要獅子大開口,希望能與建商、北市府三方共同協商,朝多贏的方面前進。(記者鍾泓良攝)

2016/06/04 23:30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永春都更案延宕近16年,日前北市府甚至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要求撤銷原處分、訴訟費用由北市府負責。北市府今天召開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專案小組永春都更案,不同意戶王家代表出席,都更案的體育設施位出入口設置在自家產權上,評估未來約有12.9億元獲利,但自己不是要獅子大開口,希望能與建商、北市府三方共同協商,朝多贏的方面前進。

實施者森業營造代表說明表示,王家主張都更後的體育設施因出入口位於他住家,因此認為應將產生的獲利12.9億元,但實施者認為不合理,「如果認為他的價值比其他人高,可以提供合理的要求,但12.9億太大」但王家會中強調,12.9億元只是他估算出來未來體育設施未來的獲利,並非說王家就是開這個價錢。

會中委員頻頻對於12.9億元的計算產生疑慮,委員詹勳敏強調,估價師在估價都在你更新前的權利價值,「而不是你家在一樓,站在那個位置出入口容積獎勵全部歸你,那二、三樓歸誰?」又若將出入口改往別的地方是否,就表示獲利就算其他的。

財政局副局長游適銘也指出,而對於體育設施的高獲利,他舉例依據台北市運動中心財報,許多自償率都很拚,未必有高獲利。但王家代表反舉,世界健身俱樂部可在台北101租點,甚至也有體育運動中心能上市、櫃,指體育設施利潤可以很高。

但都發局長林洲民仍對獲利計算感到納悶,詢問王家代表是否具有財經背景或價錢有經過相關專業支持,王表示未請會計師評估,律師也僅針對行政程序。

森業解釋,體育設施為換取容積獎勵所投入的公益設施,位於建築的一、二樓及地下室一樓,未來將會回饋給北市府體育局,開放給所有民眾,相關營利不會回到建商身上。委員彭建文提到,公益設施是捐贈市政府,沒有要回歸利益給森業,所以得到的容積獎勵是回歸所有住戶共享。

會議未達成共識,經委員充分討論後,認為有必要再召開協調會。根據台北市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的5月26日補充規定,召開兩次協調會後,將召開「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專案小組」提出評估,才會核實代為拆除。

王家代表受訪時說明,但他還是希望不同意戶、市府及建商三方能就永春都更法律、估價及分配的爭議在哪裡,朝多贏的方面前進。而對於委員詢問他想在都更案期待得到甚麼,王家代表說他對都更制度有所質疑,「這裡面很多的估價、程序及法律上都有爭議,要釐清這些事情,該我們的權益我們會去爭取,如果不是那當然也有困難。」

而在釐清爭議及談妥合理分配後,是會繼續參與都更,王家代表坦承,老鄰居之間已有一些情緒的出現,還必須再跟家人討論。永春都更案同意戶代表劉德玢會中表示,不同意戶跟實施者要協調多少,同意戶都不會干涉,僅能盡快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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