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食安自治條例通過 增修瘦肉精零檢出
2016/05/31 11:33
〔記者王善嬿/嘉市報導〕嘉義市府本屆議會提案「嘉義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請議會審議,今天上午議會進行二讀會,國民黨籍議員張秀華發言,建議在第6條增修「本市轄內販售的豬肉及其製品不得檢出瘦肉精」,無黨籍議員廖天隆提議讓市府發表意見,以免以後有意見又提出覆議,議長蕭淑麗詢問「請問市府對以上修正條文有沒有意見?」涂未回應,全案經二、三讀通過。
市長涂醒哲會後表示,中央現對瘦肉精標準是零檢出,嘉市也是照此標準處理,而中央未針對開放美豬議題表態,嘉市先訂定自治條例表態,也可作為中央與美國經濟談判的籌碼,他強調,開放美豬與否雖由中央決定,但地方一定從嚴把關,用自治條例把嚴格把關、明文具體化,表示嘉義市不歡迎含瘦肉精豬肉進來。
議長蕭淑麗表示,訂定自治條例後,未來如新政府堅持開放美豬,也能為嘉義市民把關;國民黨團書記長張秀華說,市長涂醒哲施政報告時,曾要求涂醒哲表態,簽署反瘦肉精並制定自治條例,當時他承諾如大會討論通過就同意,如今在中央未決定是否開放美豬前就通過,對市民最有保障。
隨後針對議員提案進行二、三讀會,議長蕭淑麗等22名議員連署提案,建請立法院盡速通過食安法相關修法,明定國內、外豬肉及相關產製品,皆必須堅持瘦肉精零檢出原則,真正捍衛全國國民食安健康與保障全體農民應有權益,並請市府制定自治條例,大會無異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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