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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屋租賃範本將上路 違規最高罰50萬元

坊間琳瑯滿目的租賃契約,到底哪一本才能真正保障房東與房客的權益呢?(記者林彥彤攝)

坊間琳瑯滿目的租賃契約,到底哪一本才能真正保障房東與房客的權益呢?(記者林彥彤攝)

2016/05/23 11:58

〔記者林彥彤/台北報導〕坊間琳瑯滿目的租賃契約,到底哪一本才能真正保障房東與房客的權益呢?行政院消保處今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已審議通過內政部所擬「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預計1、2個月以後會由內政部公告,未來若是有一方違反規定事項,依照消保法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

消費者保護處簡任秘書陳星宏指出,過去舊租賃契約範本押金沒有清楚規定,可能造成房東隨意寫、或是房客可能必須支付逾5倍違約金等,多項有違公平的契約條款。消保處整理出常見的租賃糾紛,包括擔保金(押金)、水電和瓦斯費、房屋修繕、提前終止契約以及遷入戶籍及稅賦爭議等,在新範本中都有明確的規範。

消保處科員陳世元說,新範本明定擔保金最高不得收超過2個月、房屋修繕應由房東負責、契約內房東與房客也應勾選水、電、瓦斯等其他費用應由誰負擔(加註每度多少元)、若遇其中一方提前解約,欲解約一方也應該在1個月前告知對方,另外契約應記載不得約定承租人不得遷入戶籍等。

舊租賃範本比較像是行政指導;但新範本屬於法規命令,具有法律效力,如違規者,依照消保法最高可處50萬元以下罰金。陳星宏建議,消費者租賃房屋最好使用拍照、錄音等方式存證,繳交租金時也最好以劃撥、匯款等方式,若有發現違法公平原則時才可尋求法律途徑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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