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當孩子的陌生人! 同志雙親為親權提抗告
一對同性伴侶育因法而無法收養自己的親生小孩,今(29)日協同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及社民黨立委參選人李晏蓉,至士林地方法院提出抗告,希望透過此舉使得法律與行政體制有所改變。(圖擷自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灣現行法律並沒有禁止單身收養,但同志伴侶收養在法律上卻未能擁有親權。一對同性伴侶育,一方接受人工受精後育有2子多年,但法官卻以同志家庭的孩子會成為輿論焦點,而駁回他們的收養申請。因此,他們今(29)日前往士林地方法院提出抗告,希望能透過訴訟,讓法律體制以及社會行政都能夠進而重新檢討。
據《風傳媒》報導,大龜與周周是一對已相識15年的同性伴侶,周周約7年前曾到加拿大接受人工授精,產下一對龍鳳胎。當他們計畫要申請收養後,社工曾前往探視,對於他們的撫養能力也給予肯定的評價,但法官最終以「社會未有共識的狀況下,同志家庭的孩子會成為輿論焦點」為由,駁回申請。對此他們今日協同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及社民黨立委參選人李晏蓉,至士林地方法院提出抗告,希望透過此舉使得法律與行政體制有所改變。
社民黨立委參選人李晏榕說,「依照《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3條,關係兒童之事物,應以兒童最佳利益之觀點出發。而我國釋字第587號、第623號解釋皆闡明,《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之內容及精神已為我國司法實務所採納。」而同家會收養發言人則表示,近年來越來越多同志以人工生殖的方式生產,但台灣的同志家庭卻被迫隱形,也被迫面對單親的問題,「在台灣法律上只認可伴侶中的生母的親權,另一個家長和孩子卻成了法律上的陌生人。」。據同家會統計,台灣有超過3000個正在考慮生養和已經生養孩子的同志家庭。
法院在審理親權案件時,依賴的是來自社工的訪視報告,但大龜與周周的案例卻不被採納。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呼籲,法院作為一個維護人權的機構,應該正視多元家庭的存在,並積極創造友善的環境,保障他們的法律權益。
大龜和孩子相處融洽,卻因在台灣法律上只認可伴侶中的生母的親權,卻成了孩子在法律上的陌生人。(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