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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網》飲料族要注意! 現調飲料應標示糖量及熱量

2022/01/07 19:31

食藥署指出,現調飲料應標示該杯量總糖量及總熱量,如總糖量OO公克,總熱量OO公克。(資料照)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飲料族看過來!自110年1月1日起,在連鎖飲料店、便利商店、速食店購買茶飲、咖啡、果汁,及現場調製的飲料,都要有清楚標示!如茶飲與咖啡都須標示原料來源,若以茶精等香料調製應標示口味或風味,果蔬類則以果蔬含量分為果蔬汁、果蔬飲料、果蔬風味飲料,此外,像是手搖飲類等現調飲料,應標示該杯量總糖量及總熱量。

茶類

●標示茶葉原料原產地。

●混茶依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標示。

●以茶精等香料調製者,應標示風味或口味。

咖啡

●標示咖啡原料原產地。

●混咖啡依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標示。

●應以最高值或紅黃綠標示總咖啡因含量。
(紅:201毫克以上、黃:101-200毫克、綠:100毫克以下)

果蔬

●果蔬汁:果蔬含量應達10%以上。

●果蔬飲料:果蔬含量未達10%。

●果蔬風味飲料:未含果汁汁者,應標示風味或口味。

現調飲料應標示該杯量總糖量及總熱量

總糖量OO公克,總熱量OO公克;總糖量OO顆方糖,總熱量OO公克;總糖量最高值OO公克,總熱量最高值OO公克。

轉載自衛福部食藥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851期

茶、咖啡、果蔬汁及現場調製飲料須要有清楚標示。(圖取自衛福部食藥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8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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