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叮嚀︰違禁登山 罰鍰自付搜救費
2015/05/28 06:00
〔記者徐聖倫/新北報導〕張博崴攀登南投白姑大山罹難,家屬訴請國賠一審勝訴,消防署昨表示,這不會打擊到基層搜救信心,但災害應變中心未來成立後,民眾若不理禁令從事危險戶外活動,除可裁處最高廿五萬元罰鍰,萬一不幸遇到意外,發動搜救將自行負擔搜救費用。
消防署表示,各地消防隊須設擔任山域事故人命救助的指揮官。若民眾不理禁令,強行入山、磯釣,一旦發生意外,搜救花費將依「災害搜救費用繳納辦法」,由使用的民眾自行承擔。
消防署統計,九十七至一○三年發生的山域意外事故,每年平均達一百八十五.五件,平均獲救人數達三百六十五.三人,死亡人數廿.八人,失蹤為五.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