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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難搜救不力 首例國賠267萬

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大四時攀登南投白姑大山遇難身亡,家屬質疑山難救援機制失能害兒子冤死,訴請國賠獲判賠267萬元。(記者張筱笛攝)

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大四時攀登南投白姑大山遇難身亡,家屬質疑山難救援機制失能害兒子冤死,訴請國賠獲判賠267萬元。(記者張筱笛攝)

2015/05/28 06:00

家屬質疑救援機制失能

〔記者張筱笛、張文川、陳鳳麗、謝介裕/綜合報導〕中山醫學大學四年級學生張博崴,一百年攀登南投白姑大山時失蹤,官方搜救「五十一天」找不到,但民間山友投入「兩天」就找到遺體,甚至從遺體狀況研判,他是失蹤第七至九天才殞命,張的父母質疑山難救援機制失能,錯失黃金時間才害兒子冤死,訴請國賠六百六十五萬元,歷經三年纏訟,台北地院認定南投縣政府消防局有「未針對重點搜尋、虛耗人力、錯失時機」等疏失,判賠兩百六十七萬元;這是國內首宗山難搜救不力須國賠案例。

投縣消防局:已盡力搜救

南投縣消防局昨天氣氛低迷,強調已盡力搜救,等收到判決書再回應。

張博崴的父母、胞姊昨到庭聆判,張父張俊卿說不會上訴,但呼籲林務局加強山區指示路標,避免悲劇重演,獲賠金額將用於推動「面山教育」與登山安全,未來將成立基金會造福山友。

一百年二月廿七日,熱愛登山的張博崴進入白姑大山,預計停留兩天一夜,廿八日下午他發現迷路,打電話給女友說,可自行走出白姑大山,不料當晚未下山,女友立刻向南投縣警局報案。

南投縣消防局同日深夜十一點多獲通報,三月一日啟動搜救,歷經五十一天救援無功,心急如焚的家屬委託民間山友黃國書等人入山救援,黃國書兩天後(四月廿日)在官方已回報「無所獲」的水管路附近找到遺體及遺書。

法醫鑑定張生受困七到九天後死亡,死因是等不到救援、失溫脫水。家屬質疑是救難機制失能才害死兒子,訴請南投縣消防局等五個公務單位國賠。

官方搜救「51天」找不到

北院查出,南投縣消防局獲報後,若立即查訪剛下山山友,便能迅速推測張的迷路範圍,卻遲至三月四日才查訪,也沒問路徑和行經地標的時間,查訪聊備一格。另外,消防局竟未訪張生女友,未收集張的最後說詞與背景音等資訊,直到一個月後的四月一日,才赴白姑大山定位基地台訊號範圍。

再者,搜救隊採「單點線性」集體行動,搜救涵蓋範圍不廣泛,每梯次搜救三天,扣除往返與夜間,實際搜尋時間不到半天;每梯隊伍有帶衛星定位器,但指揮中心竟未要求回報搜救路線與區域,也未註記定位,僅將隊員口頭回報簡略登載於粗略的管制表上。

山友「2天」就找到遺體

法官指出,由山友找到遺體的路線,早在三月二日隊員就已口頭回報說「搜過」,註記為「無所獲,至溪底搜尋亦無所獲」,可見若非口頭回報有誤差,就是搜索未確實,指揮中心未能落實指揮功能,顯有疏失。

北院因而認定,南投縣消防局違背應受期待的注意義務,終致張博崴死亡,符合「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國賠要件,判賠償喪葬費六十七萬元,精神慰撫金兩百萬元;消防署等其餘公務單位被認定無過失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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