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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翻版?》新北表演中心BOT 商設佔8成 劇院僅8%

新北表演中心空間規劃

新北表演中心空間規劃

2015/05/18 06:00

議員抨擊反客為主、圖利廠商

〔記者賴筱桐、楊明怡/綜合報導〕預定落腳新北市新板特區的新北表演中心(原計畫名為大台北新劇院)興建案延宕近十年,導致市值逾二五○億的三.三公頃精華地淪為全台最貴停車場;對文化部擬以BOT方式推動,但商業設施竟超過整體樓地板面積八成,表演中心的「主體」、劇院縮水僅剩八%,新北市議員痛批反客為主、圖利廠商,宛如大巨蛋翻版!

依據文化部「新北表演中心推動計畫」規劃草案,新北表演中心基地面積三.三公頃(約九九八三坪),土地為國有地,建蔽率六十%,容積率四五○%,總樓地板面積近卅三‧四萬平方公尺(約十.一萬坪);扣除地下停車場,地上物面積共約廿六.四萬平方公尺,其中商業設施(包含商務辦公及住宅)高達廿二.一萬平方公尺,佔整體比率八十三.六%,劇院和文創空間分別只有八.一九%。

新北市議員王淑慧批評,本案主體設施是劇院,結果劇院樓地板面積不到整體一成,剩餘九成包括文創空間、商辦、住宅與停車場,全是營利用設施,十分離譜。

王淑慧說,這是新板特區最後一塊完整公有地,附近有大遠百、環球購物中心、誠品生活館及秀泰影城等大型商場,周圍豪宅林立,根本不缺購物中心與住宅,此規劃有違社會觀感,明顯圖利廠商,恐成為下個大巨蛋!她要求新北市府嚴格把關開發相關審議權,增加公園、綠地空間。

文化部:考量劇院營運成本高

文化部表示,此案規劃附屬事業量體(即商業設施)比例,主要係考量劇院營運成本高、收益低,後續需有收益持續挹注劇院營運;因此規劃讓附屬事業收益信託,確保附屬事業每年至少有三億元投入劇院營運。文化部指出,計畫仍屬前置作業,招商條件尚未定案,將在收集各界意見後再辦理招商公告。

新北市:規劃未定 有變動空間

新北市文化局長林寬裕說,全案主導權在文化部,預計六月份文化部將與市府簽訂代辦契約,目前案子未獲中央核定,規劃內容還有變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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