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二月公告 藥效退後五倍時間才能飛
〔記者陳宜加、歐素美/綜合報導〕面對凌天航空事故直升機已故駕駛被確認血液中殘留抗組織胺,飛安會建議民航局,參照國內外既定規範,建立「藥物使用指南」,提供駕駛員、航醫準則參考。民航局回應,今年二月已發布飛安公告,建議飛行員藥效退去五倍時間後才能飛行。
根據國際調查,一九九○年至二○○五年,十六年間全球共計五三八三起飛航事故中,有一一二名死者被驗出抗組織胺,九例確認與事故有關、十九例懷疑有影響,但有七十八例認定無關,另有六例無法判定。
民航局表示,國際上雖有飛行員使用藥物建議,但較不適合強制規範,主因抗組織胺為感冒、過敏,甚至抗憂鬱、安眠藥成分,常見藥物都有,反而應加強自我意識。
民航局指出,根據現行「飛航作業管理規則」,飛行員若使用藥物,不得因受藥物作用而影響飛安,體檢時均有提醒,也要求航空公司加強宣導。
此外,已參考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AA)做法,二月發布飛安公告,提供藥物與飛航相關宣導文件,提醒航空公司駕駛員謹慎使用包括鎮靜性抗組織胺等藥物、使用前應向醫師諮詢可能副作用、使用後休息時間至少是藥效半衰期的五倍。
另外,飛安會建議民航局,針對國內普通航空業,應評估安裝簡式飛航紀錄器的可行性及應用其飛航資料;民航局回應,國際上無相關規定,僅鼓勵業者加裝簡易型設備;另去年已要求國內直升機全面加裝,目前包括凌天航空兩架、德安航空兩架直升機均裝設。
凌天航空總經理李正文回應調查結果表示,公司沒有駕駛張志光感冒吃藥的紀錄。此外,駕駛不可能在空中飛行八小時,且當天張志光飛行及待機時間也未超過八小時。工作紀錄不實的結論則是彼此認知不同,比如待機時吃飯休息的時間要不要列入?至於工作安排臨時變動,也是空拍員與駕駛私下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