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良喊冤學生引用手稿 爆料「倒因為果」 /立委︰引用原創論述 仍需註明出處
暨南大學管理學院院長陳建良(取自學校官網)
〔記者陳鳳麗、林曉雲、黃以敬/綜合報導〕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與暨南大學管理學院院長陳建良去年五月共同發表「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政策效果評估」,被爆涉不當引用暨大碩士生二○一六年學位論文。陳建良澄清,是該位EMBA研究生引用他的部分研究手稿,爆料者「倒因為果」。
檢舉該案的立委張廖萬堅則指出,張生論文中,確有部分述明參考「陳建良和管中閔的手稿」,但「手稿」為何未詳述,而指導教授給學生觀念指導或提供研究資料而共同著作可理解,但學生論文仍有其原創研究與論述,教授論文引用到學生已先發表的論文內容,都應註明出處,而管和陳的論文,參考文獻完全未列張生論文,有違學術倫理之嫌,因此對教授及學生兩篇論文都需檢視。
陳建良說明,他的研究已進行四年,早在二○一五年九月就曾在政大的學術研討會中報告過,也曾在台大報告過,但一時不記得確切的時間及研討會名稱。張女則是暨大EMBA碩士班學生,自己是她的指導教授,因此在學生以「ECFA貨品貿易早收清單對台灣出口中國大陸之影響:差異中差異模型之分析」作為論文主題時,就提供自己的working paper(研究手稿)給她參考。
陳建良說,去年五月在中研院的學術研討會,是自己去報告「ECFA政策效果評估國際貿易實證」,數據引用先前的研究手稿,到去年底數據重新算過,內容已不同,今年將投稿,大家可比較。
教授要引用學生論文 也要註明清楚
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的一名委員也表示,教授讓研究生使用自己的資料寫論文,但當自己發表論文要引用研究生的論文時,也必須要註明引述或列為參考文獻,才合乎常理。如果台大校方接到涉違反學倫案,依規定召開學術倫理委員會,進行後續調查。
管中閔昨晚臉書貼文 I AM FINE
教育部高教司表示,因暨大碩士的學位論文有可能被抄襲,而兩位教授發表論文未涉及教師升等資格問題,而是發表學術論文,教育部將先轉請台大和暨大調查處理。
管中閔及台大校長遴委會發言人袁孝維昨均未接記者手機回應;管晚間在臉書貼文「I AM FINE.」(我很好),未多說明。
民進黨籍立委、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張廖萬堅24日爆料台大新任校長當選人管中閔疑涉論文抄襲。(記者黃耀徵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