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假入法 勞長:貿然實施爭議多 林美珠立院答詢 指各行業差異大 難一法套用
衛環委員會將辦公聽會再審查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昨通過臨時動議,要求勞動部一個月內針對勞工颱風假入法蒐集各方意見,並在委員會召開一場公聽會後再逐條審查。勞動部長林美珠態度保留表示,貿然實施的話,勞資爭議會更多,將先做民調,了解企業目前配合公務機關停班停課的情況,「得先預想執行上的問題」。
目前遇颱風侵襲宣布停班停課,是依照「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適用對象為政府各級機關和公、私立學校;勞基法中無相關規定,但大多民營事業單位都跟進,讓勞工也停班。
至於颱風天出勤的勞雇權利義務是按「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要點中提到勞工因為颱風天未能出勤,雇主「『宜』不扣發工資」、應雇主之要求出勤則「『宜』加給勞工工資」,未具強制性。
勞團轟死不夠多嗎 林怒斥污衊
立院衛生環境委員會昨審查颱風假納勞基法修法草案,朝野立委皆強調勞工颱風天不出勤領薪應立法保障,社會各界已有共識,就連雇主都有贊成聲音,只有勞動部和社會沒有共識。勞團上台發言時指稱,勞動部遲不願就此修法,「是死的勞工不夠多嗎」;林美珠在台下輕拍桌子,表達不滿,上台時則強硬回應,議題應該理性討論,不容栽贓污衊。
立委蔣萬安、陳怡潔、張麗善等人認為,現有狀況就是「一國兩制」,廣大勞工沒有保障;根據過往統計,近四年來每年平均颱風停班停課天數為二.二五天,累積因颱風失蹤死亡人數達二千一百廿一人,勞工於颱風天該不該出勤應該法制化,勞工若願意出勤,雇主該給加倍薪資,且保障交通運輸上的安全。
立委主張應比照公務員法制化
林美珠回應,颱風天勞工可以拒絕上班,勞工未能出勤,雇主不能視為曠職、遲到或扣全勤獎金等不利處分;但因各行各業有各式樣態,難用一套勞基法去「套用」全部勞工,立法規範勞工未出勤給薪資,因細節需要評估、修法牽涉複雜,如果貿然實施,勞資爭議會更多。
根據勞動部送達立院的報告指出,各行各業性質差異甚大,部分行業實務上無法立即或一體停工,如水、電、燃氣等公用事業,及醫療保健服務業、交通運輸業等,法律也難以逐一明訂得否出勤之行業別。
報告指出,公部門參與救災、輪班輪值或特殊職務者,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須照常出勤,但這些公部門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如可停止上班,應考量如何降低對民眾生活的衝擊。
此外,民間企業工作時間多元,且有晝夜輪班,如欲立法強制規定出勤者工資加倍發給,各停班時段的起訖時間須更加明確,較為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