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晚間發布新聞稿,澄清財政部長張盛和對彰銀案之發言。圖為台新金總經理饒世湛(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針對彰銀案風波,財政部張盛和接受媒體訪問,對此,台新金控今晚發出澄清聲明稿指出,抨擊財政部惡意曲解2005年公函內容,更蓄意濫用公權力奪取彰銀經營權,尤其,張部長一直以台新金控欲推動合併案為藉口,為自己的謬行辯解,明顯為「混淆視聽,規避責任」。
台新金的聲明稿長達一千七百多字,逐一反駁與澄清張盛和接受媒體專訪內容。
首先,台新金表示,2005年標售彰銀公函上,明白寫著「財政部應分批出售當初所持有公股之精神」、「也不應扶持第二大股東之承諾」,結果,財政部卻違反約定、毀約背信。
台新金抨擊,財政部不但號召公營事業單位買進彰銀持股,張盛和更公然宣稱「泛公股達26%,已是第一大股東」,足證財政部視契約於無物,沒有任何誠信可言。
其次,台新金質問張盛和,一直對外界宣稱,彰銀案是財政部保護全民資產;但您的「全民資產」指的是甚麼?彰銀屬於政府的股權有多少?只有13%部份是國家持股,勉強可謂全民資產,其餘均為民間股東持有
台新金指出,張盛和口中的全民概念,從何而來?為甚麼不是股東資產?台新金這幾年來改善彰銀財務結構,轉虧為盈,為什麼不是維護股東利益?
從張盛和對媒體的受訪內容,台新金認為,財政部執意曲解契約約定,逕用主觀認定攻擊民股,其居心昭然若揭。「這也是台新金控被迫必須提起訴訟,以維護股東權益的不得已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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