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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香港代領毒包裹 他被羈押131天、回國再判刑7年2月

圖為一粒眠。(示意圖)

圖為一粒眠。(示意圖)

2018/11/07 13:58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彰化縣男子黃語淳,受不詳男子「小胖」委託,從台中搭機到香港,投宿酒店並代領寄到酒店的包裹,被埋伏的香港警察逮捕,包裹內竟是2萬粒三級毒品「一粒眠」,黃男在香港羈押131天後,押解回台灣受審,他辯稱不知是毒品,以為是寄給孤兒院的餅乾與糖果,法院卻認為如果是餅乾糖果,何需大費周章花錢聘僱黃男,從台中飛到香港代領?黃男辯詞不足採信,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刑7年2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王姓男子欠債,把身分證抵押給債主,身分證被毒品犯運集團取得,盜用王男身分證與名字,於2016年10月24日,把2萬粒第三級毒品「一粒眠」(硝甲西泮),透過中華郵政大甲庄美郵局,郵寄到香港的「寶軒酒店507號房」。

49歲的男子黃語淳,則於郵寄毒品的前一天(23日),從台中搭乘飛機到香港,投宿酒店伺機領取包裹,飛機與住宿費由不詳男子「阿華」支付,還額外給黃男500元港幣零花,不過,黃男領取時,被香港警方人贓俱獲,在香港羈押131日,押解回台灣受審。

黃男在警方偵訊時,宣稱不知道包裹是毒品,但承認男子「小胖」委託他代領時,答應事成會「包紅包」,「小胖」還說,包裹內有「一些藥品,不知道藥品是否能在香港販賣」,才會委託黃男代領包裹,如果順利,未來會持續委託黃男代領,每次酬勞3萬元台幣。

黃男於台中地院審理時辯稱,他受「小胖」委託,領取一批「寄給孤兒院的糖果餅乾」,但因孤兒院不收食品,才會改寄酒店由他代收,再轉交給「小胖」,他不知道是毒品「一粒眠」。

台中地院卻認為,如果是糖果餅乾,「小胖」何必大費周章委託黃男代領?如果「小胖」沒有時間領包裹,可暫放貨運或配送倉庫,不需要花錢委託黃男從台中飛到香港領取,另外,黃男關鍵供詞前後矛盾,辯詞不足採信,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共同運輸第三級毒品罪,判處徒刑7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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