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峰會爭議議題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方第21次會議(COP21)11月30登場。(法新社)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方第21次會議(COP21)11月30登場,與會國家各自端出減排計畫,但達成協議前仍有諸多棘手議題待克服。
1.防火牆與公平:
1997年「京都議定書」只有已開發國家需要減排,遵從「區別責任」,如今歐美呼籲所有國家都必須參與,區隔兩者「防火牆」已經過時。成長迅速的中國與印度是當前全球碳排量位列第一與第四的國家,但印度認為已開發國家應負較多責任。
2.減排目標:
聯合國設定的目標是阻止氣溫比前工業革命時期上升攝氏2度,但逾百個貧窮國家與島國呼籲更嚴格的1.5度,而科學家檢視目前各國的方案,認為並無法達到2度的目標。
3.財政與科技:
部分國家未必負擔得起減排所需的乾淨能源,如太陽能與風力發電,需要資金與技術,但已開發國家仍未確切承諾協助。
4.美國障礙:
歐盟等希望最終協議有法律約束力,但美國可能難以在共和黨掌控的國會通過,談判人員正研究如何讓美國總統歐巴馬不經由國會就能批准協議。
5.長期目標:
眾多國家希望就長期目標達成具體共識,但產油國沙烏地阿拉伯等並不樂見逐步淘汰石化燃料訴諸白紙黑字。
6.損失與損害:
小島國特別容易受氣候變遷影響,因此希望協議有「損失與損害」條款,但歐美等富裕國家認為,這恐怕是其索取賠償與歸咎責任的條文,是否寫入核心協議還有待協商。
資料來源:法新社
整理:編譯顧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