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法院假處分 禁重啟核電兩機組
日本福井地方法院14日裁定禁止關西電力公司高濱核電廠3號(左)、4號機組重新啟動,創下以假處分禁止核電廠機組重啟的首例。(彭博)
〔編譯林翠儀/綜合報導〕日本福井地方法院14日開全國先例,裁定關西電力公司高濱核電廠3、4號機組不得重啟。這項假處分裁定即刻生效,也重創安倍政府的核能政策。關西電力預料將提出上訴,但法官若不改變裁定,這兩座機組將無法重啟。
創全國首例
法官裁定後,居民的辯護律師在法院前朗讀聲明表示,這次的決定,是推動零核電的歷史性一步,要求政府及電力公司應嚴肅地面對司法的判斷。
高濱核電廠3、4號機組位於福井縣高濱町,今年2月通過原子能規制委員會的安全審查,繼九州電力公司川內核電廠之後成為通過新安全標準審查的第二例,關西電力爭取在11月重新啟動。
不過,高濱核電廠周邊居民認為核電廠內的廢燃料棒貯存槽相當脆弱,並沒有像反應爐設有堅固的圍阻體,一旦地震規模超過耐震標準,將危害居民的生存權,於是向福井地方法院申訴,要求法院裁決禁止高濱核電廠3、4號機組重啟。
日媒報導,提出申訴的民眾為福井、京都、大阪及兵庫4府縣的9位居民,裁定的法官為福井地院樋口英明,樋口法官去年5月也做出判決 ,禁止關西電力位於福井縣大飯町的大飯核電廠3、4號機組重啟,但關西電力對該項判決提出上訴,目前全案正由名古屋高等法院金澤支部審理中,尚未定案。
重創安倍政府核能政策
報導指出,假處分有別於官司的判決,法院裁定後立即生效,這也是日本法院首次以假處分形式禁止核電廠運轉。2011年福島核災發生後,日本政府重新頒新的核安標準,標榜為「世界最嚴格」,但福井地院的這項假處分裁定,等於是司法部分向行政部門「打臉」。原子能規制廳總務課長米谷仁在14日的記者會中對此僅以「原子能規制委員會非當事者」的理由,表示無法置評。
高濱核電廠3、4號機組在2月通過安全審查後,上月20日已獲高濱町議會同意,關西電力計畫在11月重啟的日程被打亂,極有可能提出上訴。關西電力因為改採化石燃料發電導致巨幅虧損,預估今年將虧損1610億日圓(約423億台幣),自福島核災以來的虧損總額高達7440億日圓(約1957億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