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國會修法 緊縮言論自由
2015/04/11 06:00
〔編譯李信漢/綜合報導〕馬來西亞國會七日通過防範恐怖主義法案,十日再通過煽動法修正案,這兩項法案遭聯合國批評,形容是馬國民主與言論自由的「黑暗日」。大馬社運組織及人權律師則擔憂,馬國政府可能因此濫用逮捕權力。
現任總理納吉布領導的「國民陣線」,本週在國會強勢通過防恐法立法。防恐法主要是針對「伊斯蘭國(IS)」而定,只要政府懷疑國民涉嫌參加恐怖活動,無須起訴,有權逕行逮捕民眾並進行改造。
至於修正的煽動法,新增條文包括任何煽動種族間敵意與仇恨,以及使用宗教挑起族群與個人間敵意或仇恨的行為,可被列為煽動罪。刑責更從原先監禁不超過三年,加重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最重還可延長至廿年。新修條文還規定不得在網路上散播煽動言論,引發輿論關切大馬政府是否準備採取網路審查措施。
將推網路審查? 輿論關切
納吉布九日晚間接受電視訪問時說:「維持煽動法,是為了實現建立一個穩定、和平、和諧國家的目標。」
針對煽動法,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扎伊德(Zeid Ra’ad Al Hussein)呼籲大馬政府撤銷,抨擊這讓「壞的法律更壞」;「人權觀察」認為這是「馬來西亞人權的災難」,對言論自由產生寒蟬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