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觀察》自衛隊「國軍化」 遏阻中國擴張
◎張茂森
日本自民黨與公明黨執政聯盟日前剛達成行使集體自衛權配套法案的協議,新安保法制成立後,日本自衛隊將逐漸轉型為「正常的軍隊」,日本也會從「特殊國家」變成「正常國家」。對於中國持續軍事擴張,日本自衛隊的「國軍化」將發揮一定的遏阻作用。
安倍晉三內閣在去年七月的閣議中,為集體自衛權的行使邁開坦途,自民、公明兩黨執政聯盟針對相關配套法案的協議也大致完成,最重要的三法是「周邊事態法修正案」、「戰鬥支援恆久法」與「國際維和(PKO)法修正案」。
日本自衛隊的海外派兵,按照現行「周邊事態法」之規定,僅限於「對應在我國周邊地域所發生的事態」,而有地理上的限制,但日本政府在修正案中,則刪除「周邊」字眼,成為「嚴重影響我國和平與安全的事態」,成為「重要影響事態法」。法案一旦成立,將來不僅是日本周邊,甚至中東等距離日本遙遠的地區,只要當時的政府認為,事態「嚴重影響日本的和平與安全」,自衛隊即可出動,因為隨著軍事科技進步,伊斯蘭教激進組織「伊斯蘭國」等,在地理上雖與日本相距遙遠,卻仍具有威脅性。
在新制定的「戰鬥支援恆久法」上,規定自衛隊可對戰爭中的他國軍隊提供後勤支援,包括補給、運輸、彈藥提供等,並可參加戰鬥人員的搜索與救助。反對者認為,自衛隊將因此成為對方的「敵軍」,受到攻擊的危險性大增;贊成者則主張,日本必須從「一國和平主義」畢業,在國際社會相互依存的今天,日本已無法擺脫協助維持國際和平的責任。
此外,根據現行「PKO法」,自衛隊必須在聯合國決議下,才能從事國際維和任務,且只能攜帶有限武器。新的修正案規定,自衛隊仍可參與未經聯合國安理會決議的國際維和任務,對攜帶武器的限制也予以放寬。
對於前述三項自衛隊擴大活動範圍的安保法制,公明黨主張,在「只要有國際法的正當性」、「獲得國民理解」與「確保自衛隊員安全」等三原則下,同意政府的提案。換言之,未來法案通過後,自衛隊等於是日本的「國軍」,不管是因應中國急速擴軍,抑或是協助掌握日本經濟命脈的中東和平,都將具有正面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