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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反恐之名 美驚爆情蒐公民通聯

2013/06/07 06:00

〔編譯陳成良/綜合報導〕英國衛報五日披露的秘密法院命令顯示,美國國家安全局(NSA)正依據「愛國者法」中一項具有高度爭議性的法條,在美國國內展開大規模的秘密監視行動,蒐集第二大電話公司威瑞森通訊公司(Verizon Communications)數百萬用戶通話紀錄。這是歐巴馬政府首次不加選擇地蒐集數以百萬計的美國民眾通話紀錄,無論這些人是否涉嫌任何不法行為。

美第二大電信商配合

這份標示為「最高機密」的命令是由美國聯邦海外情報監聽法庭(Fisa)於四月二十五日正式授權發布,指示威瑞森在命令於二○一三年七月十九日到期以前,「持續、每日」交出包括所有通話紀錄在內的電子資料。

法官文森應聯邦調查局(FBI)要求簽署這份命令。這份命令要求威瑞森交出所有客戶打的每一通電話號碼,包括發話位置和路由數據、通話長度和頻率,但不包括通話內容。

白宮辯稱是反恐工具

由於該命令是最高機密且明確禁止任何討論,從白宮、國安局到聯調局,以及威瑞森或其他電信公司,六日都未直接對這項報導置評。但一位要求匿名的白宮高階官員透過美聯社對該做法提出辯護,強調此情報是「保護國家免於恐怖威脅的重要工具」,但並沒有證實衛報報導的真假。

極端解釋愛國者法

國安局蒐集到的這些通話紀錄雖然不含通話內容,但卻足夠讓國安局輕鬆建立任何個人的聯絡網路,包括他在何時何地和誰聯絡。這種蒐集來的資訊內容被稱為「Metadata」(中譯為後設資料或詮釋資料,也就是「描述資料的資料」),因為不涉及個人通話內容,因此不需要個別搜索令批准。歐巴馬政府是依據九一一事件後通過的「愛國者法」所謂「商業紀錄」的條款,允許FBI追查「國外情報」時,可以尋求法院命令取得「任何實體事物」,取得法院批准。但過去參院情報委員會的兩位民主黨參議員懷登與烏達爾,就一直強烈質疑歐巴馬政府為了遂行國內監視,「極端解釋該法」。

料掀侵犯隱私論辯

此事披露後,有關政府在本國的監視權限,可能會在美國國內引發激辯。歐巴馬政府已經因為其他涉及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自由及侵犯隱私問題挨轟,特別是當局為調查幾宗洩密案,搜索美聯社記者通聯紀錄和福斯電視台一記者的電郵,遭嚴厲批評。

目前正控告美國政府侵犯人民隱私權的數位權利保護組織「電子前線基金會」資深律師歐普薩說:「這不是我們在美國打造的社會,這不是憲法明文規定的社會,這不是我們該擁有的社會。」歐普薩認為,威瑞森不是唯一一家收到密令的通訊營運商。

這項密令是第一個具體證據,顯示美國情報官員仍持續從事始自布希政府時代的廣泛國內監視行動。NSA本職是蒐集海外情報,依法不得從事國內監聽,但紐約時報二○○五年報導,二○○一年發生九一一恐怖攻擊,次年布希授權該局在並未取得法院同意的情形下,監控美國境內一般人的國際電話和國際電郵。

此外,前AT&T工程師克萊恩曾爆料,AT&T有個秘密房間,只有獲NSA許可才能進入。據其結論,AT&T用秘密房間幫助美政府監控網路,監控對象不光是AT&T用戶,而是所有網路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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