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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歲婦女 逼死13歲少女/網路霸凌 美輕判

2008/11/28 06:00

〔編譯張沛元/綜合洛杉磯二十六日外電報導〕因從事惡意網路詐騙與霸凌行為,進而逼死一名十三歲少女的美國密蘇里州婦女蘿蕊.珠兒,二十六日獲加州洛杉磯的聯邦陪審團輕判,由於她被定罪的罪名極輕,估計最多只會被判三年有期徒刑。這是美國迄今第一起網路霸凌判決。

四十九歲的被告蘿蕊一年多前,在知名社交網站MySpace以假名設立帳號,偽裝成十六歲少年,並與鄰居十三歲少女梅根.麥瑟進行假網戀,最後又對梅根口出惡言,導致梅根上吊自殺身亡。

蘿蕊與另外兩人以少年「賈許.艾文斯」的假身分,與梅根在網路上打情罵俏長達三週,期間曾對梅根說她很「性感」及「我好愛你」。二○○六年十月十六日,打算結束這段網戀的「賈許」告訴梅根,「基本上,這世界要是沒有你梅根會好很多」。梅根接獲該訊息後不到一小時,便在臥室上吊自殺。

聯邦陪審團無法對蘿蕊被控的主要罪名「密謀」做出判決,並駁回未經授權存取被保護的電腦、致使鄰居少女梅根.麥瑟情感受創等其他三項指控,最後僅裁定蘿蕊未經授權存取電腦等三項輕罪的罪名成立。蘿蕊遭定罪的三項輕罪,每項最重會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與十萬美元罰金(約台幣三百三十二萬九千元)。蘿蕊原本被控的四項較重罪名倘若成立,最重可能會被判處二十年有期徒刑(該四項罪名每項最重可被處以五年徒刑)。

蘿蕊的律師史都華對於蘿蕊獲得輕判並不滿意,甚至聲稱蘿蕊本就不該被控以這些罪名;至於被蘿蕊的網路霸凌逼死的少女梅根的母親蒂娜.麥瑟則說,蘿蕊應該被關入監牢服刑三年;對她而言,這無關報復,而是正義。

洛杉磯地區首席聯邦檢察官歐布萊恩表示,該判決傳達一項具有價值的訊息,提醒家長最好注意子女上網時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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