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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擬立法 要谷歌臉書為新聞付費

馬來西亞正考慮制定法規,要求網路巨擘Alphabet旗下的Google和臉書母公司Meta Platforms補償其取用內容的新聞來源機構。(路透檔案照)

馬來西亞正考慮制定法規,要求網路巨擘Alphabet旗下的Google和臉書母公司Meta Platforms補償其取用內容的新聞來源機構。(路透檔案照)

2023/09/06 05:30

〔編譯陳成良/綜合報導〕繼加拿大和澳洲之後,馬來西亞正在考慮制定相關法規,要求網路巨擘Alphabet旗下的Google和臉書(Facebook)母公司Meta為新聞內容付費,補償其取用內容的新聞來源機構。

路透報導,馬來西亞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MCMC)在與Google、Meta和其他主要網路平台的官員會面後發表聲明稱,馬來西亞正在與這兩家公司就監管架構進行討論。

應為媒體新聞機構提供補償

MCMC表示,擬議的法規將與澳洲的法規類似,澳洲在前年強制要求Google和Meta,為帶來點擊率和廣告收入的媒體新聞機構提供補償。該委員會也仿效加拿大C-11法案,對串流平台實施規範,要求它們支持國產的內容。加拿大政府在今年年初著手推動新的「線上新聞法」,則要求諸如臉書及Google等平台需要向本地新聞機構分潤。

MCMC表示,這些規範是政府為解決數位平台和本地媒體收入「不均」問題,及確保「新聞內容創作者獲得公平補償」。該委員會也與社媒平台討論如何解決網路危害問題,如兒童性虐待、線上賭博和金融詐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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