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出手 禁台蘋「跨境資料傳輸」

香港蘋果日報總部。(美聯社檔案照)
〔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香港政府先前向香港法院提出清算台灣「蘋果日報」,針對香港法院指派清算(盤)人處理台灣蘋果日報相關資產一事,有民間團體擔心台灣蘋果日報與壹週刊檔案若一併遭到點交,可能造成採訪個資外洩。對此,文化部昨表示,已函令限制「不得跨境資料傳輸」。
台蘋:處置必符合中華民國法律
台灣蘋果日報發出兩點聲明指出:「(一)香港壹傳媒清盤人目前並未要求《蘋果新聞網》提供任何採訪資料及員工個人資料,《蘋果新聞網》迄今亦未主動提供該等資料;(二)《蘋果新聞網》針對香港總公司清盤事件,於現在及未來之處置做法上,必將顧及香港及台灣分公司所有人員權益,同時以符合中華民國法律規定之前提下處置。」
文化部指出,早在報載港府向香港法院提出清算台灣蘋果日報申請之際,即多次召開會議,就各法規面向密切討論,同時去函台灣蘋果日報表達文化部願意全力協助之意,以及函請國發會就「個人資料保護法」提供法律解釋,且參酌民間團體陳情及建議,文化部提出以下回應及方案,並正式發函台灣蘋果日報:
一、依據我國「港澳條例」四十二條及「民事訴訟法」四○二條規定,香港法院的裁判在台灣法院裁定同意前並無效力,亦即指定清算(盤)人必須向台灣法院聲請,且在台灣法院裁定同意前,台灣蘋果日報依法應拒絕香港法院及指定清算(盤)人的任何指令及要求。
二、為保護國家利益及台灣蘋果日報所保有個資的所有當事人權益,文化部依我國「個資法」第廿一條規定,限制台灣蘋果日報「不得跨境傳輸所保有的所有個人資料」。
三、文化部將請蘋果日報依據「個資法」第十一條規定,應主動或依當事人請求後銷毀所保有的個人資料,相關申請程序若需建立平台或費用,文化部將予以協助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