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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一週年 國際特赦︰香港陷「人權緊急時刻」

香港去年七月一日主權移交中國廿三週年的前一天,中國強行通過《港區國安法》在港落實,成為該年七一遊行的抗議主軸,表達「結束一黨專政」等訴求。(歐新社檔案照)

香港去年七月一日主權移交中國廿三週年的前一天,中國強行通過《港區國安法》在港落實,成為該年七一遊行的抗議主軸,表達「結束一黨專政」等訴求。(歐新社檔案照)

2021/07/01 05:30

號召七一遊行 支聯會副主席被捕

〔編譯周虹汶/綜合報導〕「國際特赦組織」在《港區國安法》六月卅日滿一週年當天,宣布香港正處於「人權緊急時刻」,並發布《以國家安全之名》研究簡報,明確指出該法放任當局將異議不合理地「刑事化」,並剝奪目標對象的權利,憂心香港恐淪為中國般的「人權荒地」。

與此同時,七月一日香港主權移交中國二十四週年前夕,「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卅日再度遭到警方逮捕。她透過律師呼籲港人在七月一日堅持發聲。香港保安局則罕見地發表聲明,呼籲民眾一日不要參加未經批准的非法集結,強調最重可判刑五年。

國際特赦指出,香港政府過去一年一再以「國家安全」作為合理化審查、騷擾、逮捕和起訴的藉口,該法明列的人權保障不僅形同虛設,甚至架空香港現行法律所提供的人權保障措施,「《港區國安法》主觀、不精確的刑事定義,根本不能夠讓人知道何時、何物有可能被視為犯罪,在港實施的首日已立即引發寒蟬效應。」

當局過去一年利用該法廣泛侵犯人權,持續逮捕和起訴民眾,但那些人不過行使言論、和平集會和結社自由;更違反公平審判的「無罪推定」原則,遭起訴者皆被「假定有罪」,除非能證明不再「繼續做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否則一律不得保釋,因此多達七成被告受審前均遭長時間拘留。

簡報也特別提到當局以「勾結」或「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為由,逮捕或通緝十二名曾接觸外國外交官員、促請外國實施制裁或提供庇護的人士,另有其他在社群媒體發文或曾接受外國媒體訪問的民眾也成為目標;此外,該法賦予香港警察國家安全處入屋搜查、凍結或沒收資產、檢取新聞素材等權力,今年兩度遭搜查的《蘋果日報》已在上月廿四日無奈停刊。

資金未解凍 壹傳媒今停止運作

香港蘋果日報母公司壹傳媒卅日透過電子郵件向員工宣布,遭港府凍結資產的港蘋等三家旗下公司銀行帳戶至今仍未解凍,董事會決議七月一日起停止運作,「雖則前路難行,仍繼續向前,後會有期」。

國際特赦亞太區域秘書長米西拉(Yamini Mishra)表示,「僅僅一年的時間,《港區國安法》令香港加速成為『警察城市』,使當地居民陷入人權危機」。中國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更向網路媒體「香港○一」表示,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對民主派的政治肅清行動至少還有兩年,「這是長期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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