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宣誓效忠 香港12名區議員喪失資格
香港公職人員宣誓條例21日正式刊登憲報生效,已有12個席位宣告出缺。(路透資料照)
〔編譯孫宇青/綜合報導〕香港公職人員宣誓條例21日正式刊登憲報生效,最受矚目的內容為規定區議會議員必須宣誓擁護「香港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政府,已有12個席位宣告出缺。
港府預定下月初舉行區議員宣誓儀式,捲入去年立法會民主派初選案者,甚至出借區議員辦公室做為票站者,不排除被控「協助顛覆國家政權」,慘遭褫奪資格。
香港基本法原僅規定行政長官(特首)、主要官員、立法會議員和法官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港府,但民主派在2019年底的區議會大選中豪奪逾8成5席次後,引發北京和港府警惕,建制派掌控的立法會遂在本月12日通過條例,將區議員納入宣誓行列,特首林鄭月娥形容修法對確立「愛國者治港」原則有重大意義。
港府指出,已有12名區議員喪失資格,其中,南區田灣選區議員袁嘉蔚、荃灣海濱選區議員岑敖暉,由於已在去年參與立法會選舉(已延期)時,遭裁定不符合宣誓要求,如今成為法例生效後首批被DQ(褫奪資格)的議員;袁、岑二人上月均因去年六四和平集會案被判刑逾3個月,即使新宣誓條例未生效,兩人依法仍會喪失區議員資格。
被DQ後 5年內不得再參選
另外,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日前裁定,觀塘區議員洪駿軒在選舉期間做出誤導性陳述,並非「妥為當選」,其議席四日起出缺。還有9名區議員在修法通過前請辭。
「香港○一」獨家指出,港府預計下月上旬邀請全體區議員參與宣誓儀式,但不僅參與去年立法會民主派初選而遭起訴的23名區議員事後可能被褫奪資格,就連僅排在初選名單第2、3位且未被拘捕和起訴的區議員,以及提供辦事處進行選務作業的區議員,都難逃DQ命運,「(港區)國安法的起訴門檻相對高,政府對這兩類人士至今未採取行動,但不代表政治上沒事。」
不僅如此,宣誓無效或違背宣誓而被DQ的區議員,5年內不得再次參選;且被DQ的區議員不排除被追討就任後的全部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