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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煽動圍港警總 黃之鋒判囚13.5月 周庭10月

被控涉煽動包圍香港警察總部的香港前本土派政黨「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中)、秘書長黃之鋒(左)與成員周庭(右),分別被判囚七個月、十三.五個月和十個月。(法新社)

被控涉煽動包圍香港警察總部的香港前本土派政黨「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中)、秘書長黃之鋒(左)與成員周庭(右),分別被判囚七個月、十三.五個月和十個月。(法新社)

2020/12/03 05:30

〔編譯周虹汶/綜合報導〕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二日宣告,根據去年六月廿一日號召「反送中」民眾,包圍香港警察總部的香港前本土派政黨「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秘書長黃之鋒與成員周庭,上月廿三日當庭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或「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分別判囚七個月、十三.五個月和十個月。香港民主派譴責當局政治打壓,直指此判決將在香港社會形成寒蟬效應。

民主派批該判決 將形成寒蟬效應

裁判官王詩麗二日宣讀判決指出,「領導者」黃之鋒在行動前一天發出的多起訊息一致顯示,其當天行為「非一時意氣用事所致,而是經過深思熟慮」,逾十五小時包圍行動目的為挑戰警方權威,一度導致近萬人集結警總外,危及民眾安全,更嚴重破壞公共秩序、服務與財產;為確保公眾利益並防範有心人「有樣學樣」,除判處阻嚇性刑罰,即時監禁為惟一合適選項。

去年六月廿一日啟動的「香港學界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圍堵行動」,為全港包圍香港政府主要建築物,並於周邊道路集會的多元抗議行動。黃之鋒當天上午號召包圍警總僅是其中一環,但他上月已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沒坐過牢的周庭雖在宣判前已對入獄心裡有數,聆判當下仍忍不住低頭痛哭拭淚;林朗彥平靜以對;黃之鋒離去前則丟下一句,「知道好難捱,但會撐住」!

英國聲明 促中港停止打壓反對派

英國外交大臣拉布立刻透過聲明表態,要求中、港當局立刻停止打壓反對派,「檢控決定須公正客觀,香港民眾的權利和自由須獲維護」。香港民主派聯合平台「民間人權陣線」前召集人岑子杰指出,這類「政治案件」目前在香港有很多,部分即使獲得輕判,也面臨律政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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