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逮捕反送中 港警擬引進電擊槍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香港《南華早報》報導,香港警方檢討半年多來處理「反送中」抗爭的行動,考慮增加第一線執法員警配備電擊槍、網槍等鎮暴武器。安全專家和警方高層官員認為,這些配備有助於填補警方鎮暴武器缺口,也是取代槍枝的更安全選擇,以利有效逮捕嫌犯。
據報導,警方高層透露,警方已比較過市面上多款電擊槍、網槍,「目的是使(警方)有更多使用武力選項,而非增加使用武力程度或引進致命武器」;「這對員警和疑犯都有利,因為嫌犯抵抗或掙扎得越久,雙方受傷機率越高。」香港「無線新聞」報導,警方傾向初步由第一線處理暴動事件的機動部隊配備,之後再逐步擴展。
民主黨議員十五日在立法會針對此事質詢保安局長李家超,李家超並未回應警方是否確實有此計畫,但表示任何可以讓警方處理暴力、同時減低雙方受傷風險的作法,保安局都會支持,且警方研究增購裝備,先進國家也都使用,既能有效對付暴行,也能降低受傷風險。
警方在二○一六年旺角農曆新年衝突後,就測試過電擊槍,但後來因健康風險和政治原因而作罷。南早指出,美國、英國、澳洲和新加坡警方都使用電擊槍,美、日和台灣警方也配備可發射網子纏住逮捕對象的網槍。根據國際特赦組織的資料,美國在二○○一到一二年間至少有五百人在被捕或拘禁期間遭電擊致死。但警方消息人士說,「數據顯示,電擊槍致命或致人嚴重受傷的比例僅百萬分之十三」,「在美國這個武力程度比胡椒噴霧還低」。
香港「人權監察」組織總幹事羅沃啟說,警方已有足夠處理嫌犯的手段,這些新配備「沒必要」。若對慢性心臟病患者使用,可能致命,且警方更易「遮掩其暴力」,因為無法計算發射次數。
港府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十五日表示,基於「社會仍有很多不穩因素」對公眾安全構成影響,決定取消農曆新年初二香港傳統的煙火表演。
拍照拍到警察 港男被逮
另外,一名廿三歲男子十四日在深水埗西九龍中心美食廣場拍照,疑似因拍到兩名休假員警,就遭警方帶走。警方指他當時以手電筒照射員警,並搜出一支長約十八公分的手電筒和手電筒零件,故以涉嫌「普通攻擊」、「藏有攻擊性武器」為由加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