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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爆林鄭撤法前 先向習報准

香港灣仔一處「連儂之路」貼有習近平、毛澤東、林鄭月娥圖像,任人踐踏。(路透)

香港灣仔一處「連儂之路」貼有習近平、毛澤東、林鄭月娥圖像,任人踐踏。(路透)

2019/09/29 05:30

北京認定風波涉及中美關係

〔編譯茅毅/綜合報導〕香港「南華早報」廿八日引述消息人士報導,特首林鄭月娥在四日正式宣布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前不久,曾尋求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同意,而非她聲稱的由港府自行決定;由於北京認為此次風波涉及中美關係,使得港府處理危機沒有太多操作空間。

一名接近港府的消息人士透露,在她得以宣布撤回修例前,撤回的提案和計畫已上呈習近平的辦公室,以進行考慮與准駁。該人士說,撤例乃至關重要的決定,像特首任命港府主要官員一樣,必須獲習批准。該人士直指,在處理修法引發的這場政治危機的選項上,港府沒有很多操作空間,因為中央政府認為該危機是在美、中關係的背景下,這不再只是關於香港與中央政府關係的事情。

林鄭五日在記者會中,就路透記者所提的「什麼使妳改變主意」及「是妳還是中央政府提出的」兩個問題答道,「這項決定是港府做的」,這整個過程中,中央政府以理解的立場,他們尊重我的觀點,一路支持我。

第二個消息人士也說,從國安的觀點,林鄭做這樣關鍵的決定,需要習近平的准許,是自然又合乎邏輯的,「這個議題超過了港府(可以處理)的範圍」。

港府是在習近平三日於今年秋季學期中共中央黨校的中青年幹訓班開班式上發表以「鬥爭」為主題的談話後,林鄭四日即突然正式撤例。習當時提到,包括香港、澳門、台灣工作在內,中國面臨的重大鬥爭不會少,凡是危害中共領導和中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各種風險挑戰,我們就必須取得鬥爭勝利。

對此,第二個消息人士說,習近平談的是大勢,撤例決定卻是為了處理特殊案例而採取的特別手段。

示威者在銅鑼灣街道上張貼反送中海報、便條紙等文宣,組成「連儂之路」。
(彭博)

示威者在銅鑼灣街道上張貼反送中海報、便條紙等文宣,組成「連儂之路」。 (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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