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嗆「女人沒資格當警察」 判罰11萬

(取自網路)

(取自網路)

2018/03/08 06:00

〔編譯劉宜庭/綜合報導〕揭發性侵與性騷擾的「#我也是」運動延燒全球,也進一步帶起比利時民眾對「性別歧視」議題的關注。比國首名被定罪裁罰的「性別歧視犯」日前遭當地法律雜誌社披露後,引發熱議,舉國瘋傳裁判書。該名二十三歲男子因不滿遭女警盤查,當街辱罵「女人沒資格當警察」,觸犯比國二○一四年通過的「公共場所禁止性別歧視行為法」,遭布魯塞爾法院裁罰三千歐元(約十一萬台幣)罰金。

依法定罪裁罰的首例

裁判書指出,二十三歲的被告前年六月在布魯塞爾札范登(Zaventem)未依交通號誌違規穿越馬路,被當時正在執勤的員警攔下,但被告不配合警方執勤且試圖逃逸,最終被警方包圍盤查;盤查期間,被告聲稱警方因自己膚色黝黑才進行攔查,並針對其中一名女警口出惡言,罵「閉嘴!我不和女人說話,女人沒資格當警察」。同年十一月,被告被依「恐嚇」、「嚴重侵害女性尊嚴」定罪。

比國檢方表示:「這是我們首次依循該法起訴犯嫌。嫌犯侮辱和恐嚇警方很常見,但只辱罵女警的情況實屬特例。該事件成為實踐該法的極佳案例,它有具體且明確的犯行,還有許多目擊證人。」比國聯邦警察局指出,四萬名警察中有逾三十%為女性。

比國一四年通過的「公共場所禁止性別歧視行為法」,觸法者最高可判處一萬歐元(約三十六.七萬台幣)罰金和一年徒刑。該法的修訂肇因於一部紀錄片「街上的女人(Femme de la Rue)」,該片以隱藏式攝影機記錄女性在比國街頭遭受的不當待遇,包括各種性騷擾言語、涉及性別歧視的嘲諷、怪叫、口哨聲等,促成當局立法捍衛女性在公共場所不受騷擾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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