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開放同性結婚 搶頭香的伴侶等了38年
(歐新社)
〔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在荷蘭、北歐國家和天主教國家法國、西班牙陸續開放同性婚姻的鼓舞下,德國國會6月修改民法,將婚姻的定義改為「異性或同性的兩人」,1日正式生效,比2001年為同志量身打造的專法「伴侶法」更進步。戶政機關當天特地為想要「搶頭香」的同志伴侶加班,辦理結婚登記。趕在這天結婚的一名男同志說,同婚合法化乃同志平權運動的里程碑,代表同志族群不再遭國家歧視。
成為德國史上首對合法同性婚新人的是59歲的克萊勒(Karl Kreile,左一)和60歲的孟德(Bodo Mende,左二),兩人愛情長跑達38年之久,當天終於在柏林舒能堡(Schoeneberg)區公所完成登記,共築「彩虹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