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管網媒 編輯採訪也須「姓黨」
(取自網路)
〔編譯劉宜庭/綜合報導〕中國網路管理機構「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二日公布新版「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加強對網路新聞資訊的管控,包括網站、應用程式、論壇、博客、微博客、公眾帳號、即時通訊軟體、網路直播等形式,都列入監管範圍,非公有資本也不得介入網路新聞資訊的編採。新規定自六月一日起實行,官方堅稱此舉是為應對部分新媒體存在肆意竄改、嫁接、虛構新聞資訊等情況。
應用程式、網路直播 全納監管
法新社、美國之音等媒體報導,新版中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提出「非公有資本不得介入網路新聞採編」,強調政府在網路新聞發布的角色,表明不歡迎海外組織涉入網路新聞資訊服務,任何組織不得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和外資經營的網路新聞資訊服務單位,若有涉及海外資金介入者,須另外進行安全評估。包括有關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社會公共事務的報導或評論,以及有關社會突發事件的報導或評論,發布者應取得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且應轉載由中國中央新聞單位或省級地方政府直屬新聞單位發布的資訊。
新規明確指出,提供網路新聞服務應「堅持正確輿論導向」,若違反相關規定則將廢除其執照並罰鍰最高人民幣三萬元(約台幣十三萬元)。此外,中國網信辦二日另外發布一項規定,要求網路服務提供者和產品,若涉及「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者,須進行新一輪的安全審核。
中國現行「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自二○○五年實行,去年十一月起逐步限縮網路言論自由。總部在布魯塞爾的國際新聞工作者聯合會(IFJ)二日發表聲明,對中國持續打壓異議人士和言論自由表示擔憂,「中國政府持續對異議的控制以及對言論自由的壓制,凸顯媒體工作者工作環境的艱難與挑戰。這些做法對中國民眾獲取信息的權利具有災難性的影響」。根據「無國界記者」組織上週發表的全球新聞自由指數報告,中國於一八○國中排名一七六,倒數第五,新聞自由度處於「非常嚴重」的最壞層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