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版網路隱私法 川普將廢除
(法新社)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美國聯邦眾議院繼參議院之後,於廿八日表決通過法案,廢除歐巴馬政府時代制定的網路使用者隱私保護法規,送交總統川普簽署。廢除網路隱私保護法規是通訊業者的勝利,使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與威訊通訊(Verizon)等寬頻網路服務提供商可更容易追蹤、出售用戶網路活動資料,用於廣告和行銷。
公司可不經同意 追蹤、買賣用戶紀錄
眾議院以大致上依照政黨立場的二一五票對二○五票通過廢除網路隱私保護法規,但有十五名共和黨議員跑票;上週參議院以五十票對四十八票廢除此法規;白宮說,總統川普支持廢除。
聯邦通訊委員會(FCC)去年十月制定這套法規,原訂今年稍晚生效,要求寬頻網路服務提供商(ISP)須先取得用戶同意才能蒐集使用者的網路活動資料,以使消費者對於網路業者如何分享其資訊擁有更大控制權。這套法規提倡者認為,ISP業者所知道的用戶活動資料,如用戶造訪過的每一個網站、電子郵件往來對象等,對於廣告和行銷業者來說格外有用處。
支持者稱隱私保護法規箝制創新
不過,由於非FCC管轄的Google等網路公司不受此法規限制,不須用戶同意即可追蹤其活動,共和黨和產業團體批評差別待遇,不公平、也混淆消費者。支持廢除者也認為,這套法規會箝制創新。
川普任命的FCC主席帕伊(Ajit Pai)是網路隱私保護法規的批評者,此前已表明打算推翻這些法規,並且希望由聯邦貿易委員會(FTC)一併掌管ISP業者和網路公司的網路隱私保護事務。
眾議院民主黨領袖裴洛西說,共和黨置獲利於美國民眾隱私疑慮之上,「絕大多數美國人民不認同共和黨所持這些資訊應該被出售的立場,而且當然不應該在未經你許可下出售。」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力促川普否決眾議院這項決議,「展現他不只是大老闆的,更是全美國人的總統」。
廢除網路使用者隱私保護法規,將使消費者的網路資訊處於灰色地帶。專家說,聯邦法律要求網路服務提供商保護消費者資訊,但是未說明如何或者哪些公司必須這麼做,而FCC這套法規即旨在填補這個空窗。
共和黨接下來打算廢除歐巴馬時代的網路中立法,以及將寬頻網路服務提供商列為公共事業受嚴格監管等法規。
國會廢除FCC網路隱私保護法規,也使得存之已久的網路技術「虛擬專用網路」(VPN)重新受到注意。VPN通常用於繞過中國、土耳其等政府對網路設有重重限制的國家,能隱藏使用者的真正位址。重視隱私權的科技迷考慮利用VPN防範ISP公司蒐集用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