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四生逼小二生跳樓 日父母判賠3百萬
2013年東京都江東區發生一件小四女童逼迫小二學妹跳樓事件。(本報情境照)
〔編譯林翠儀/綜合報導〕二○一三年東京都江東區發生一件小四女童逼迫小二學妹跳樓事件,小二女童從九樓墜下身受重傷,父母向對方家長提訴求償三千萬日圓(約九一一萬台幣),東京地院十九日判決,認定被告家長未盡監督義務,勒令賠償一○二五萬日圓(約三一一萬台幣)。
日媒報導,這起學姊逼學妹跳樓事件發生在二○一三年一月,兩名女童互不相識,案發當天小四女童在校門口看到正在跳繩的小二女童,先是上前把學妹罵了一頓後,再帶她前往附近一棟公寓頂樓訓話,接著便命令學妹跳樓。
報導指出,小四女童警告學妹「如果不跳下去就殺了妳,從這裡跳下去死一死算了」,結果小二女童真的往下縱身一跳,九樓高度約廿六公尺,女童在墜落過程中碰撞到樹枝和水槽獲得緩衝,胸部卻骨折重傷送醫,所幸保住了一命。
受害女童父母認為對方家長未盡監督責任,向法院提訴求償,被告父母則提出反證指出,小四女童患有聽覺障礙,長期安排她接受學習輔導,對其教育投入精力,並未怠忽監督之責。
法官雖然肯定小四女童父母下了不少心力避免女兒闖禍,但也認為父母僅用體罰的方式教育女兒,很難發現她有其他方面的問題。案發後女童被診斷患有亞斯伯格症,遇到不順心的事會有突然暴怒的傾向,法官認為女童父母在這方面的應對處理並不充分,最後仍判決他們敗訴。
不過,法官認定小四女童沒有責任能力,因為十歲小孩尚未理解死亡的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