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局長與少年發生關係遭勒索!仙人跳集團1年狂設局38次
中國山東一起仙人跳勒索案歷經4天庭審,涉案集團被控一年多內設局38次;中國法院外觀照。(美聯社)
中國山東泰安一個以年輕人為主的「仙人跳」犯罪集團,被控一年多內設局38次,其中30次得手,敲詐所得超過15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736萬元)。一名霍姓女局長也成為目標,遭集團以舉報及曝光相關內容相威脅,被敲詐19萬元人民幣,另遭詐騙1.5萬元,案發後遭免職。
中國《澎湃新聞》19日引述山東省泰安市泰山區檢察院起訴書報導,全案共有22名被告,其中13人被控組成惡勢力犯罪集團。主嫌陳姓男子出生於2001年,案發時未滿24歲,集團成員包括多名在校學生,最年輕的被告人出生於2007年。檢方指控,集團從2023年10月至2025年1月間,利用社交軟體物色目標,再以揭露隱私、舉報等方式威脅索財。
起訴資料顯示,主嫌陳男以「洗錢」為由集中管理犯罪所得,並向部分成員提供借款,透過債務關係控制成員持續犯案。他也替成員支付住宿、餐飲、整容及酒吧消費等開銷,以籠絡並控制集團成員。全案除敲詐勒索外,檢方另指控被告涉及詐欺、誣告陷害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等罪名。
設局女局長勒索近百萬 拒付者竟遭誣告報警扣押萬元
《澎湃新聞》報導,起訴資料指出,2024年10月,陳男與一名未成年集團成員接觸霍姓女局長,雙方發生關係後,集團以少年身體出現病症為由,並以舉報霍女包養未成年男子、挪用公款等內容相威脅。集團透過發布舉報影片及揚言曝光等方式施壓,先後向霍女敲詐19萬元人民幣,另以其他手段詐得1.5萬元,合計20.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7萬元)。霍女案發後遭免職。
起訴資料還指出,集團成員遇到拒絕付款的受害者時,會向警方報案。曾有3名受害者因此遭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澎湃新聞》報導,其中受訪的兩名受害者後來均獲檢察機關以不構成犯罪為由作出不起訴決定。
全案經法院完成為期4天的開庭審理後,目前仍由法院審理中,尚未正式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