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駁回陳日君等「612基金」案上訴 結社自由再受關注
香港法院3日駁回高齡94歲的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與其他4人關於「612人道支援基金」的上訴案。(美聯社檔案照)
香港法院3日駁回高齡94歲的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與其他4人的上訴案。他們因未替旨在協助反政府示威被捕人士、現已解散的「612人道支援基金」註冊,遭到定罪。
作為香港民主直言不諱的倡議者,陳日君是「612人道支援基金」的信託人之一。基金協助支付被捕抗爭者的醫療與法律費用,直到2021年10月停止運作。其他被告還包括歌手何韻詩、前嶺南大學副教授許寶強,以及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吳靄儀與何秀蘭,皆曾擔任基金信託人。
這5人於2022年被裁定違反「社團條例」罪名成立,各處罰款4000港元(約新台幣1.6萬元)。該法規要求地方組織在成立後1個月內,必須註冊或申請豁免。此項有罪判決為同類案件的首例。
觀察人士指出,此案對香港的結社自由具有重大意義。自2019年爆發大規模反政府抗爭,引發香港政治急劇變化以來,該案一直備受外界密切關注。
法官潘兆初、鮑晏明與彭偉昌指出,「612人道支援基金」在成立後1個月內並未申請註冊或豁免,這5名前信託人意圖將該基金作為呼籲、籌集及運用捐款的工具,以支持2019年的抗爭活動。
法官在判決書中寫道,基金不僅僅是「上訴人以信託形式持有的純粹資金」,且「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包括上訴人在內的任何個人,會因註冊制度對其行使結社自由權利所施加的限制,而承受無法接受的嚴苛負擔」。
吳靄儀在上訴遭駁回後說,將向香港終審法院提出上訴。她強調,最高法院有必要釐清「社團」的定義,以及民眾在與他人共同參與任何活動時,是否皆須向警方註冊或申請豁免。她直言:「這對香港公民社會有極大影響。」
陳日君拄著拐杖出庭。他與其他4名被告最初於2022年依據北京實施的「香港國安法」,因涉嫌「勾結外國勢力」被捕。儘管他們最終並未以此法被起訴,但陳日君當時被捕在天主教會引發強烈震撼。他在2022年被定罪後曾表示,不應將他的案件視為與香港的宗教自由有關。
自2020年實施「香港國安法」以來,香港的民主運動遭受重創,許多社運人士因此入獄,嚴重衝擊外界對這個前英國殖民地自由的信心。北京與香港當局則堅稱,該法對於維持香港的穩定是必要的。
